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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2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开增发股票16,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发行前持股数(股)发行后持股数(股)
    郭清泉董事长00
    陈玲董事80,00080,000
    蔡奎全董事00
    余绍洲董事00
    谷涛董事00
    王智勇董事、董事会秘书30,60034,600
    苏子孟独立董事00
    刘宗柳独立董事00
    刘鹭华独立董事00
    刘艺虹监事会召集人00
    苏东晖监事00
    叶金攀监事00
    白飞平执行总裁30,00036,000
    陈天生高级副总裁20,00020,000
    林娜副总裁20,00020,000
    洪家庆副总裁20,00020,000
    黄泽森财务总监20,00024,000
    李溪龙副总裁8,0008,000
    周希强副总裁20,00020,000
    合计/248,600262,600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3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2年 12月 2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3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2012年度公开增发结果,《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捌佰玖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整。”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伍仟捌佰玖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整;《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98,969,989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58,969,989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增发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开增发股票16,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7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1,851,926.92元。

    鉴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其中: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2012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入为761,851,926.92元,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的2012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入为200,000,000.00元。

    此项议案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自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2012年4月5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累计73,553,744.61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73,553,744.61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2)第350ZA0297号)。

    此项议案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中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筹资净额的49.90%(未超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项议案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7,000万美元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

    此项议案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历年积存的,大部分账龄超过五年以上的,债务人已破产、改制、注销的,以及通过协商、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34,885,562.14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在以前年度均已按税法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月2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4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31日上午召开。应到会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额,公司决定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行,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553,744.61元,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73,553,744.6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7,000万美元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5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于2012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增发股票计划募集情况

    公司2012 年4 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2 年4 月23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2012年公开增发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7日、2012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2-017、018、019、022”号公告)。根据本次公开增发的发行方案,公司拟公开增发股票不超过20,0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额150,000万元,拟用于投资以下两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自筹及银行贷款合计
    1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90,28530,384191,151311,820100,000
    2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49,73516,09737,559103,39150,000
    合计140,02046,481228,710415,21115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实际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开增发股票16,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7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1,851,926.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28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350ZA0096号”《验资报告》确认。

    三、关于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决策

    鉴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额,公司决定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额
    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自筹及银行贷款合计
    1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90,28530,384191,151311,82076,185.19
    2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49,73516,09737,559103,39120,000.00
    合计140,02046,481228,710415,21196,185.19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由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由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额,公司决定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行,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调整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相关事宜,且本次调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调整系根据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没有涉及到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兴业证券将持续关注厦工股份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6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于2012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开增发股票16,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7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1,851,926.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28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350ZA0096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与本次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28日出具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2)第350ZA0297号),说明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2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73,553,744.61元。置换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实际投入(注)置换金额
    1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73,553,744.6173,553,744.61
    2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
    合计73,553,744.6173,553,744.61

    注:自筹资金实际投入系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2012年4月5日至本次募集资金到资日2012年12月28日期间投入的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553,744.61元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553,744.61元,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73,553,744.6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厦工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兴业证券对厦工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7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于2012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开增发股票16,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7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1,851,926.9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28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350ZA0096号”《验资报告》确认。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

    二、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其中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本次公开增发股票筹资净额的49.9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厦工股份本次使用4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厦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8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香港”),系厦工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向厦工香港提供的7,000万美元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已实际为厦工香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2012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2,611.92万元,未发生逾期担保;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9,230.69万元,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中银香港的要求,为全资子公司厦工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香港向中银香港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为中银香港为厦工香港提供的7,000万美元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厦工香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中银香港申请7,000万美元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公司依托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获得较低的外汇融资成本,更好发挥厦工香港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翁记泉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其零配件

    厦工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国贸于2009年3月在香港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厦工香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见下表,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单位:万元

    项 目2011年12月31日2012年9月30日
    总资产2,911.768,461.31
    银行贷款00
    流动负债1,737.257,147.54
    负债1,737.257,147.54
    净资产1,174.511,313.77
    项 目2011年1-12月2012年1-9月
    营业收入2,313.9311,907.74
    净利润-177.99158.11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厦工香港向中银香港就7,000万美元一年期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的确定方式如下:

    (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2)对于保函,自贷款人对外支付保函金额之日起两年止;

    (3)对于信用证,自贷款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之日起两年止;

    (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每张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到期日后两年止;

    (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厦工香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中银香港申请7,000万美元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依托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获得较低的外汇融资成本,更好发挥厦工香港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公司董事会认为厦工香港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公司根据中银香港的要求为厦工香港提供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且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7,000万美元贸易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实现共同发展,合法可行。

    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但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厦工股份为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较低的外汇融资成本筹措资金,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厦工股份此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该担保事项尚需厦工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上述担保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工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厦工股份拟进行的上述担保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2,611.92万元,未发生逾期担保;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9,230.69万元,未发生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厦工香港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定于2013年1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1日14:00时。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审议议题: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
    1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4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3年1月1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六、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七、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畅、白金雨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邮编:361023 传真:0592-6389301

    特此通知。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本次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815厦工投票2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81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序号为1的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所有议案99.00
    1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2关于为厦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5)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厦工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元)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8151.00买入1股

    B、股权登记日持有厦工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元)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8151.00买入2股

    C、股权登记日持有厦工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将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申报价格(元)买卖方向申报股数
    7388151.00买入3股

    (6)投票注意事项

    ①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13-010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12年度公开增发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以下均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甲方)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等上述2银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石军、潘光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4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