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13—00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3年1月11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作如下提示:
一、会议时间和期限
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1月11日下午 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1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综合楼203会议室;
三、 会议议题
《关于延长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四、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 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志强、林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联系传真:0731-22837888
4、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4日
附件一: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1月11日召开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延长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本公司于2012 年12月26 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弃权”或“反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附件二: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3 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738458 | 时代投票 | 1项 |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 1.00 元代表需要表决的议案一。
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延长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1 股 | 2 股 | 3 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l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时,股东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