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0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松河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松河公司委托本公司对其安全生产经营业务进行管理,委托管理费以原煤产量20元/吨为基数提取, 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发挥公司在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与松河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松河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业务,托管费用经双方协商,以原煤产量20元/吨为基数提取,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松河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4月18日的煤炭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彝族乡
法定代表人:蒋先华
注册资本:54,2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仅供筹建使用,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洗选加工;煤焦化工;发电(自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35 |
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 |
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 |
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10 |
本公司持有松河公司35%的股份,作为事实上控制松河公司的股东,公司已于2011年将松河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14)。
资产状况:截止2012年11月30日,总资产339,584万元,所有者权益68,712万元,净利润1,8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公司受托管理松河公司,托管标的为松河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业务进行管理,并行使上级安全监管主体企业职责。
本次委托管理费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与松河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以原煤产量20元/吨为基数提取,考核指标为原煤产量和利润总额两个指标。托管费每月按实际原煤产量在成本中预提20元/吨,年终决算。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管理主体
委托方为松河公司,受托方为本公司。
2、委托管理范围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一通三防”管理;
(3)生产技术管理;
(4)调度信息管理;
(5)机电运输管理;
(6)矿山救护管理;
(7)煤质管理;
(8)煤炭运销管理;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
(10)财务核算管理;
(11)物资采购管理;
(12)办公室管理;
(13)组织人事管理;
(14)医疗救治管理;
(15)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管理;
(16)经股东会授权的其他管理。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委托管理费用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与松河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以原煤产量20元/吨为基数提取,考核指标为原煤产量和利润总额两个指标。托管费每月按实际原煤产量在成本中预提20元/吨,年终决算。
4、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公司通过委托管理松河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在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采用委托管理模式直接对松河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业务进行管控,其经营动态和发展方向将由公司主导和调整,可以增大公司经营煤炭资产的规模。本次委托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松河公司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