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次分红公告
2013-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161605 | |
前端交易代码 | 161605 | |
后端交易代码 | 16165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9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03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833,601.0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3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注:本基金合同未约定分红比例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1月15日 |
除息日 | 2013年1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1月1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3年1月1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1月1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1月17日起投资者可赎回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投资者在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