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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3-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3-00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周一)以专人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月10日(周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做如下修改:

     原条款修订及增加后条款
    第七条(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原第七条后增加一条为第八条,其后序号顺延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原第十二条对于达到第八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未达到第八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十三条 对于达到第九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未达到第九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审计或评估。

    原第十三条低于第七条董事会决策标准的投资事项(委托理财除外),由公司投资委员会审议。第十四条 低于第八条董事会决策标准的投资事项(委托理财除外),应按公司经营管理权责手册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一项经营范围:货品及技术进出口(以工商核定为准)。

    增加后公司经营范围将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筑、装饰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品及技术进出口。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以及其他情况需要,公司拟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筑、装饰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筑、装饰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品及技术进出口。
    第一百一十三条(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签署公司经营管理权责手册;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月28日(周一)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21日(周一)。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3-00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体系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对外担保。

    2、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3年度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含各控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

    1、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9.6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文;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主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上述议案经201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公司本公司持有股权比例项目名称拟申报贷款机构申报金额抵押物情况担保情况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100%雷家桥中央御园项目工行25,000.00本项目土地 及在建工程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苏州王府项目工行14,000.00本项目土地、在建工程及金科股份其它资产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无锡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4.55%(注)世界城项目兴业银行60,000.00本项目土地、在建工程及金科股份其它资产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郴州小埠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郴州在水一方项目农行12,000.00本项目土地 及在建工程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湖南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雷锋大道金科世界城项目兴业银行15,000.00本项目土地、在建工程及金科股份其它资产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重庆市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公园王府项目安信信托50,000.00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湖南东方大院项目安信信托20,000.00金科股份提供保证担保
    合计 196,0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7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钮苏昊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235595万元,净资产为36437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2011年净利润-3168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7日

    注册地址:南岸区茶园新城区世纪大道99号A栋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97604万元,净资产为2002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2011年净利润2万元。

    3、公司名称:无锡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南湖大道501号

    法定代表人:罗利成

    注册资本:36664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4.55%的股权、中铁信托持有45.55%的股权(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中铁信托所持有股权实为债权融资,即本公司实际间接持有无锡嘉润100%股权)。

    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375071万元,净资产为178099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2011年净利润-1486万元。

    4、公司名称:郴州小埠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保和乡小埠村(南岭生态城会所四楼405室)

    法定代表人:王屹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60%的股权、郴州小埠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截止2012年11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249万元,净资产为9340万元,2012年1-11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87万元。

    5、公司名称:湖南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兵麓区望城坡商贸城D-7栋第18-19-20幢

    法定代表人:何希平

    注册资本:88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80%的股权、刘晓进持有9.1%的股权、陈兴亮持有10.9%的股权。

    截止2012年11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607万元,净资产为-5400万元,2012年1-11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18万元。

    6、公司名称:重庆市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渝鲁大道737号鲁能星城三街区13幢1-7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37240万元,净资产为38748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2011年净利润-1419万元。

    7、公司名称: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9日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青山村雷锋大道299号

    法定代表人:何希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24056万元,净资产为22642万元,201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046万元,2011年净利润1783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1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体系以外的第三方的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2,433万元,占本公司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7%,占总资产的14.06%。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3-00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2012年5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2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各控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8.5亿元,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4号)和《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6号)。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向农业银行重庆永川支行借款10,700万元,用于永川中央公园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昌锦置业有限公司用相关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璧山县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向建设银行重庆两江支行借款15,500万元,用于壁山中央公园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本公司用相关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向农业银行重庆永川支行借款25,000万元,用于永川中央公园城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本公司用相关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科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借款25,000万元,用于张家港项目的开发,期限36个月,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5、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向重庆信托贷款20,000万元,用于“金科·中央御园”项目开发,期限24个月,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该事项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87号)、《关于与重庆信托签订信托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88号)。

    二、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1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体系以外的第三方的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2,433万元,占本公司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7%,占总资产的14.06%。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3-00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3年1月1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周一)9时30分,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周一)

    (六)出席对象:1、凡2013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3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5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其他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刘忠海、杨琴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修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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