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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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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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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3-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编号:临2013-004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口腔医院”)与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健康管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杭州口腔医院为发展需要将承租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1号的建筑面积共计33076.08平方米的物业作为杭州口腔医院诊疗及办公用房。通策健康管理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王仁飞先生担任通策健康管理的董事,故公司与通策健康管理构成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近日与通策健康管理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标的

      通策健康管理将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1号,建筑面积共为33076.08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27层(包括地下3层)的物业出租给杭州口腔医院作为其口腔医院诊疗及办公用房。

      2、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共5年, 自2013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止。其中2013月3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为双方确认通策健康管理给予杭州口腔医院六个月的免租装修期。

      3、租金及定价依据

      双方确认,按照双方选定的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房屋租金的评估报告评定的租金标准作为本次租赁的租金支付标准,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月29日,对通策健康管理名下平海路1号方正证券大厦整体租金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1元/平方米/日。双方以本评估报告评定的租金标准作为租金支付标准,具体如下:租赁房屋年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2.7元,租赁房屋租金实行先支付后使用的办法,即杭州口腔医院每半年一次性向通策健康管理交纳下一租赁年度半年或本租赁年度下半年租金,支付日为下一租赁年度或本租赁年度下半年开始前一个月。

      租赁期满,如杭州口腔医院愿意续租,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书面提出,经通策健康管理同意后,双方将续签《租赁合同》,若通策健康管理在接到书面续租函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告知杭州口腔医院房屋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出租,则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延期伍年,租金以最后一个租赁年度年租金为准。在同等条件下,杭州口腔医院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审议程序

      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请见2012年9月22日、2012年10月10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租赁方情况

      1、房屋出租人:浙江通策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330000000066091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国货路7号

      法定代表人:鲍正梁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通策健康管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口腔医

      院”)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鲍正梁及公司关联方杭州通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旅游”)共同投资成立的新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杭州口腔医院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40%;鲍正梁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20%;通策旅游占通策健康管理总股本的40%。

      有关公司与关联方通策旅游、鲍正梁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情况及对外投资公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8月31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房屋承租人:杭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城区平海路57号;

      法定代表人:赵玲玲

      注册资本:肆仟柒佰柒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诊疗科目。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和促进杭州口腔医院长期发展的需要,降低经营风险、减少费用,对杭州口腔医院及公司发展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将促进公司持续长期稳定的发展。同时,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民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和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了解,并以书面方式表示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遵循了相关回避制度。杭州口腔医院与参股公司的房屋租赁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关房屋的租赁将更适合公司及口腔医院在浙江地区的战略定位,提升医诊所的经营面积及经营档次,保证医院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房屋租赁合同;

      4、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平海路1号方正证券大厦租金)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