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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3-028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公司股东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德瑞)的来函,北京宝德瑞因融资需要,已将所持有的公司13,330,000股股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一年,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公告日, 北京宝德瑞持有公司25,315,661股股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其中已质押25,000,000股(2013年2月20日质押11,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3-029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相关情况

      (一)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3年5月12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005年度,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6,448,941.9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237,099.81元,根据《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修订)》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ST四通”自2006年6月9日起撤消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四通”改为“ ST四通”,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

      (二)因公司2006 年、2007 年连续两个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显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8 年4 月28 日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泰格”变更为“*ST 泰格”。

      根据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8 年审计报告,公司2008 年度实现净利润2,757,347.63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41,815.49 元,2008 年末股东权益为53,061,720.69 元,每股净资产0.3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09 年4 月21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泰格”变更为“ST 泰格”,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

      (三)因公司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亏损,自2011年5月3日起,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ST泰复”变更为“*ST泰复”,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995,284.85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605,807.7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10,381.87元。

      根据以上审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情况已消除,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从2012 年5月23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证券简称自2012 年5月23日起由“*ST 泰复”变更为“ST 泰复”,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况

      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049,612.9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0,584,201.22 元。

      2012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2年第35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截至申请日,公司2012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实施完成,公司转变为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矿业开发和投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2013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告,董事会会后公司开始筹备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工作,并于2013年3月1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提出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申请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