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西南合成 公告编号:2013-09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309,592,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本公司向境内银行出具不可撤销反担保函,由其向该等银行的香港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再由该香港分行为拓康香港发放贷款及办理贸易融资业务。
公司拟向拓康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内保外贷额度,有效期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309,592,805股同意;1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李秋平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刘欢律师、李秋平律师出具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