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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3-007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在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888号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28873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2.99%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居亮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奚政副董事长委托海乐董事;陆金祥董事委托朱联董事);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朱联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朱仁侠先生、财务总监孙海红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6288735599.99897%800.00005%16000.00098%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6288735599.99897%800.00005%16000.00098%
    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6288735599.99897%800.00005%16000.00098%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6288567599.99897%16800.00103%00%
    5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16288567599.99897%16800.00103%00%
    6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288567599.99897%16800.00103%00%
    7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6288567599.99897%16800.00103%00%
    8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6288567599.99897%16800.00103%00%

    议案4、7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2项议案是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由方达律师事务所黄伟民、徐沫律师作公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有效召开的比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江投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长江投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13—008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于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上午11:00在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888号长江投资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奚政副董事长委托海乐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陆金祥董事委托朱联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2、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上述2项借款均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同意公司对《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现修改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2、原第二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现修改为:“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新业务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

    3、原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现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指定。”

    4、原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现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新业务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评价和决策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

    (四)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新增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新增聘任李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铁先生已于2013年3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46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附:李铁先生简历

    李铁,男,1980年3月出生,汉族,管理学学士,中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200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江投资宁波长发商厦企划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上海欣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杭州广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