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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3-017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8日。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89号长虹国际酒店西厅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忠良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4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5,00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03,7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谭红旭先生、汪习根先生和黄志宇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2年4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