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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3-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超过1.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运用1,0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7期;于2013年4月23日运用4,0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9期;于2013年4月23日运用1亿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50期。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2013年HH147期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7期

      2、产品代码:2101130147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收益率:4.05%/年

      6、产品期限:2013年4月25日-2013年5月30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和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2013年HH149期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9期

      2、产品代码:2101130149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收益率:4.35%/年

      6、产品期限:2013年4月25日-2013年7月25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和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2013年HH150期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50期

      2、产品代码:2101130150

      3、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5、产品收益率:4.60%/年

      6、产品期限:2013年4月25日-2013年10月24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在产品到期日(银行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 再投资风险: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和银行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四、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兴业银行名为“保本实体信用型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2、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1期》,使用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名为“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1期”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3、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2期》,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名为“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42期”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2013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的《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7期》;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的《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49期》;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签订的《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2013年HH150期》。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