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信息披露
  • A1:公 司
  • A2:年报特刊
  • A3:年报特刊
  • A4:年报特刊
  • A5:数据
  • A6:数据
  • A7:公司·纵深
  • A8:公司·动向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博时大中华
    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换业务的公告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A1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12版:信息披露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博时大中华
    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换业务的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博时大中华
    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3-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博时大中华

    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3年4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代理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5)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3年4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银行代理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和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基金代码:050030)之间的转换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访问中信银行网址http://bank.ecitic.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

    关于召开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阳封闭”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3年5月3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三层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68096201

    邮政编码:100037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3年5月2日,即在2013年5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3年5月3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17:00以前(以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三层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68096201

    邮政编码:100037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公证机关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公证机关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公证机关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2、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深圳总部:

    联系人:林艳洁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5818

    传真:0755-83199450

    网址:http://www.bosera.com

    (2)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5171166-2161

    传真:010-65187061

    (3)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史迪

    联系电话:021-33024909-3307

    传真:021-63305180

    2、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稿及其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13年5月3日开始持续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博时裕阳封闭”)将于2013年7月25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博时裕阳封闭实施转型。《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博时裕阳封闭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博时裕阳封闭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各项基金转型工作的具体时间,以及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对《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二: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股东账号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的转型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博时裕阳封闭转型相关具体事宜及对《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3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表决意见空白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编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鉴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博时裕阳封闭”)将于2013年7月25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拟对博时裕阳封闭实施转型。

    2、本次博时裕阳封闭转型方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博时裕阳封闭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博时裕阳封闭转型方案要点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博时裕阳封闭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至2013年7月25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存续。

    (三)更名

    基金名称由“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封闭式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或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原博时裕阳封闭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方可办理赎回)。

    (五)修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条款如下:

    1、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那些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及公司所带来的持续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及公司。

    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70%。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除此之外,本基金还将主要通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率来辅助判断。通常,产能利用率是由劳动力、资本存量、自然资源、技术以及经济中的实际需求所决定。监测部分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可以有效地对经济状况作出监控和预判。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自上而下的行业趋势判断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核心思路在于评判企业的商业模式、治理结构、竞争要素是否优于行业的平均表现,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未来内需消费增长的大趋势,以及对企业基本面和长期竞争能力进行严格的评判。

    1)行业配置策略

    在政府政策的导引以及客观历史发展需要的推动下,中国“出口”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向“内需消费”驱动的增长模式变化。未来几年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将依托于内需型导向的行业和企业的崛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及公司,以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发展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所带来的行业投资收益,积极把握其投资机会。

    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及公司,主要包括传统消费行业(如食品饮料、医药、零售等)具有持续竞争力的龙头公司、新兴消费行业(如3G通信、网络购物、网络动漫、传媒等)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公司以及金融保险、养老教育等服务性行业的代表性公司。

    2)个股投资策略

    内需增长型企业普遍处于竞争性行业之中,企业的竞争优势的积攒和衰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本基金在选定特定的行业主题进行投资后,将对个股做进一步的梳理和筛选,对企业基本面和长期竞争能力进行严格的评判,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本基金个股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四个要点:

    ①行业分析:

    通过对行业增长前景和行业结构的分析,预测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关注的重点包括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

    ②竞争力分析:

    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竞争优势,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本产品强调通过核心竞争力判断上市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的潜力。

    ③管理层分析

    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由此,我们在投资分析中尤其强调对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的考查。

    ④估值比较:

    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以高票息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并通过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于所对应的债券基准的收益。

    1)自上而下的分析

    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做出判断或预测。

    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

    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

    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2)自下而上的分析

    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①券种配置

    一般而言,当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市场的风险溢价会相应降低,从而体现在公司债、企业债的收益率曲线与国债收益率曲线之间的利差缩小;而当经济处于下降周期时,市场的风险溢价会相应提高,从而体现在公司债、企业债的收益率曲线与国债收益率曲线之间的利差扩大。因此,本基金会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的判断,对不同信用等级债券的利差走势进行预测,进而在各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②久期选择

    本基金将基于未来期限结构形变进行久期选择。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可以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可以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③凸性管理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本基金可以提高组合凸性,以便从收益率曲线变平的交易中获利,如可以构造哑铃型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可以降低组合凸性,以便从收益率曲线变陡的交易中获利,如可以构造子弹型组合。

    影响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的因素有多种,既有宏观经济与金融的因素,也有市场微观结构的因素。因此,在对组合构建中究竟是采取哑铃型组合还是子弹型组合,本基金将综合以上各种因素进行分析。

    ④个券选择

    本基金通过对个券相对于收益率曲线被低估(或高估)的程度分析,结合个券的信用等级、交易市场、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特点等,充分挖掘价值相对被低估的个券,以把握市场失效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⑤组合构建与调整

    基于基金的投资风格,在组合构建时本基金遵循以下原则:债券组合信用等级维持在投资级以上水平;债券组合的流动性维持在适当的水平。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构建组合进行调整。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六)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转型后的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转型后的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其他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博时裕阳封闭的历史沿革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协议变更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自2004年10月16日起更名为《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7号文批准,于1998年7月25日募集成立。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15年,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份额。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98] 第046号文审核同意,于1998年7月3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二)转型有利于保护广大持有人的利益

    博时裕阳封闭将于2013年7月25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清算,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卖出变现的冲击成本,还要承担清算费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通过转型,不仅能为持有人节省到期清算的成本,也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持有人利益。

    (三)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13年7月25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可无限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四)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基金转型运作经验,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博时裕阳封闭转型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公司已成功操作过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和裕泽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式基金转开放工作,在封闭式基金转型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法》的规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因此,博时裕阳封闭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不存在法律障碍。

    3、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转型之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开放式基金的相关法规规定调整其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比例限制等,并可以根据新的市场情况和特点进一步明确投资策略。

    4、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和转型后开放式基金的特征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其他相关部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的批准,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到期后,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入清算流程。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为降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在转型成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开放基金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募集新资金,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和预期。

    表: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率结构表

    集中申购金额(M)集中申购费率
    M <100万元1.2%
    100万元 ≤ M <500万元0.8%
    500万元 ≤ M <1000万元0.5%
    M ≥1000万元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表: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 <100万元1.5%
    100万元 ≤ M <500万元1.0%
    500万元 ≤ M <1000万元0.6%
    M ≥1000万元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表: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费率结构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赎回费率
    Y < 两年0.5%
    两年 ≤ M < 三年0.25%
    Y ≥ 三年0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2、份额拆分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集中申购之后,对原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进行份额拆分。拆分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 元。

    3、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折价率持续放大或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195140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网址:http://www.boser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