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3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6月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5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4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刘山、鲍丽洁、李万乐、冯全玉属于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3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行权价格要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09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于2009年11月12日将上述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2010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该修订稿业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四)2010年7月28日,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由于2009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价格调整为4800万份和11.99元/股;
(五)2010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0年8月6日;
(六)2010年12 月16 日,公司按照规定完成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七)2011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9.15元/股;
(八)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授予65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可行权股份841.31万股。经2010年分派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24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9.15元/股。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5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要求;
(九)2012年6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将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十)2012年7月7日,公司发布《200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行权登记已完成,64名激励对象第一期共行权811.97万股。行权股份于7月10日到达激励对象股票账户。至此,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办理完毕;
(十一)2012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63名激励对象1054.31万份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同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6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要求。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02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3年5月30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03-0.15=8.88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申请实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