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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基金管理人
    内生性投资能力更为紧迫
    2013-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兰 波

      ⊙兰 波

      

      浮动费率基金产品来了,基金业“旱涝保收”的局面将有实质性的改变。

      据报,富国基金公司旗下两只浮动费率纯债基金产品“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与“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已获准将于近期正式发行。另外,还有天弘、中欧、华安、方正富邦的浮动费率产品均在排队等候批复。

      浮动费率产品的推出,本意是为了消除基金长期以来固定费率制度的弊端:无论市场环境牛熊,基金管理人都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相应的管理费。这对投资者是极大的不公。应该充分肯定,浮动费率的主旨是通过对管理人和持有人的利益捆绑实现业绩激励,最终实现持有人利益最大化,这是朝市场的公正性方向迈出的一大步。但同时也该承认,这并未从实质上改变基金的基本面,所以,浮动费率产品的市场价值究竟如何还有待市场评估。

      投资者投资基金产品,主要是投资基金的未来,因而,基金的成败,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基金产品的能力。只要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基金产品的业绩良好,固定费率并不对基金持有人构成主要影响因素。同样,这也符合业绩越好,管理费应收取更高,业绩越差,管理费理该越低的市场逻辑。

      足见,调整基金浮动费率收取模式,对基金持有人而言,只是一种外在的心理因素影响而已,投资者选择基金产品投资,还是要通过坚持长期投资、分散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以求达到基金产品收益的最大化。因此,相比调整费率,努力提升基金管理人的内生性投资能力,无疑更为重要。

      在沪深股市只能做多而不能做空的制度环境下,基金持有人面临的基金产品投资风险,更多是系统性风险。所以,风险控制能力就成了检验和评判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基金产品能力的关键所在。当然,这种风险控制能力,不仅需要基金管理人加强调研和分析重仓股,加强股票池管理,还需要基金持有人在选择不同类型基金产品时,恪守“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理财原则,将闲置资金在银行存款、保险及资本市场之间合理分配,选择切合自己需要的激进型、稳健型及保守型基金产品组合。

      基金业绩的提升,固然需要通过基金管理人强大的研究和分析力量来支撑,更需要通过建立稳定的投资研究团队来实现。而成功的基金投资研究团队,不仅要在专业方面首屈一指,更应在业内树立诚信标杆。因而,确保基金投资研究团队的稳定性,分外重要,这种稳定性,不仅表现在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目标和策略上,更体现在研究人员的诚信机制和文化底蕴上。有了这样的基础,才会有投资理念的稳定性。

      立足于理财布局的考虑,基金持有人对于基金管理人的依赖,不仅是基于某种基金产品,更基于某种理财观念,或者说是某种投资与消费平衡关系的依赖。只有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完善的基金产品线,并且达到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才能给予投资者更多的产品选择,使基金持有人能够利用市场机会,进行各种类型基金产品转换,进而回避持有单一基金产品面临的风险。比如在牛市行情下,基金持有者可将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股票型基金,而在震荡行情下,则将股票型基金转换成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避险。

      无疑,风险收益的匹配性应当是基金开发和设计的基本理念和初衷,更是需要坚守的重要原则。相对于固定费率基金产品,浮动费率产品只是费用收取模式的改变,并未从实质上改变基金的基本面,尤其是投资机理。基金产品的业绩仍需要基金管理人运用先进的投资理念,通过制定具体的投资目标和策略来完成。因此, 基金管理人对待浮动费率产品,应当立足于管理能力的创新,而基金持有人面对浮动费率产品,应建立在对基金产品风险收益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从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匹配性入手,做出有效的市场价值评估,以此做出投资选择。可以说,只有把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基金产品的能力,才是把握了投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的精髓。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