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为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根据募投项目的情况,同意公司开立以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帐户进行募资的管理:
序号 | 开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帐 号 |
1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湖滨路支行 | 27040188000023260 |
2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长江路支行 | 7322310182100018611 |
3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 84070154500000129 |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量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745,5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2,883.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3,977,116.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量存在一定差异,为此对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如下调整:
序号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天奇股份 | 汽车制造物流装备生产线项目 | 24,937.7 | 24,937.7 | 24,937.7 |
2 | 天奇股份 | 智能高效分拣与储运装备项目 | 17,095.6 | 17,095.6 | 17,095.6 |
3 | 铜陵天奇 | 废旧汽车精细拆解、高效分拣自动化装备生产项目 | 20,242.3 | 20,242.3 | 15,364.41164 |
4 | 天奇股份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77,275.6 | 77,275.6 | 72,397.71164 |
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仍为77,275.6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量调整业经公司保荐代表人确认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为100,000,000股。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010,822元调整为人民币321,010,822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金发生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了调整,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010,822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1,010,822元。 |
6、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利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落实募集资金项目的推进。考虑到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与安全性,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与用款进度,本公司对铜陵天奇蓝天的增资将分期实施,首期将利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铜陵蓝天进行增资,其中25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25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于2013年6月24日(周一)上午10:00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0日。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6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4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20日。截至2013年6月20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5: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2、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电话:0510-82720289
传真:0510-82720289
联系人:费新毅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邮政编码:214081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 电话:0510-82720289
2、 传真:0510-82720289
3、 联系人:费小姐
4、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5、 邮政编码:214081
6、 电子信箱:fxy1973@vip.163.com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附件一:(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3年6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奇股份"(002009)股票 股,拟参加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回执及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1、概述
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3,977,116.40万元人民币,分别用于建设“汽车制造物流装备生产线项目”“智能高效分拣与储运装备项目”“废旧汽车精细拆解、高效分拣自动化装备生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其中“废旧汽车精细拆解、高效分拣自动化装备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存在差异,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废旧汽车精细拆解、高效分拣自动化装备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量由人民币20,242.3万元调整为15,364.41164万元。
为落实股东会决议精神及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铜陵天奇蓝天进行增资,考虑到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与安全性,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与用款进度,本公司对铜陵天奇蓝天的增资将分期实施,首期将利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铜陵蓝天进行增资。参考截止铜陵天奇蓝天的净资产值情况,本次增资共计5000万元,其中25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25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2、本次增资行为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行为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矿山、电厂、港口码头散料输送机。
2012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944.76万元,净利润494.7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750.20 万元,总负债7081.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三、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增资实施,项目建设选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利用公司现有土地52亩(无需新征)。建成后产品为废旧汽车精细拆解、高效分拣自动化装备,达产年可实现拆解系统15条(年处理能力2万台)、破碎系统3条(年处理能力10万台)、分拣系统3条(年处理能力10万台)的生产规模。
总投资为20,24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74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96.7万元,该项目总体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量为15,364.41164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及产能
本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运营期第1年产能利用率60%,从第2年开始达到设计能力的100%。
3、项目收益分析
本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34,800.0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为7,518.3万元,净利润6,390.6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6.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6年(税后,含建设期1年),项目盈亏平衡点为47.6%。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4、项目发展前景
按照正常的报废规律,我国汽车的理论报废量从2004开始就已经达到了百万级规模,并且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而快速攀升。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预计2015年理论报废量将超过600万辆,2017年将近800万辆。目前报废汽车回收率(实际报废与应报废之比)低的原因主要是对废车流向的监管不严,导致大部分应报废汽车未按正常手续报废,有的继续上路或被违法拆解。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加大对汽车报废回收及再制造的鼓励以及在汽车检测、报废、注销登记方面法规的日益加严,汽车实际报废量将越来越向理论报废量靠拢,给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带来巨大商机。
2009年全国统计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超过200万辆;按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大众汽车集团(中国)联合编纂的《2010年中国汽车产业蓝皮书》中的数据,预计到202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亿辆,如果按照5%的报废量计算(发达国家目前每年大约7%),每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将在1000万辆左右。随着国家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准入门槛的提高,报废汽车拆解的区域集中度将越来越明显,由此产生的报废量上的大幅增长必将对高效环保自动化精细拆解装备系统产生极大的需求。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为落实股东会决议精神及推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本次所投资的项目是公司主营业务物流自动化装备业务的延伸,将公司现有业务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奇股份
股票代码:002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开军
住所:山水湖滨花园169号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联系电话:0510-83305938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白开军先生 |
发行人天奇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白开军所持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低于5%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白开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天奇股份董事长。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住 所:山水湖滨花园169号
身份证号码:321025196409273814
联系电话:0510-833059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奇股份15,306,254股,占天奇股份总股本321,010,822股的4.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天奇股份不存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减持天奇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10,000,000股,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221,010,822股增至321,010,82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306,254股,持股比例为6.9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白开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为4.77%,不再是持有天奇股份5%以上股东。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白开军先生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天奇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白开军
签署日期: 2013 年 6 月 6日
备查文件
一、白开军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无锡市 |
股票简称 | 天奇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0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白开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山水湖滨花园169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股100,000,000,公司总股本增至321,010,82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为4.7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5,306,254 持股比例: 6.9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5,306,254股 持股比例: 4.77% 变动比例: 2.2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