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更正公告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7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A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6版:信息披露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更正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3-01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7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29%,使用期限不超过5个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13-01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5日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29%,使用期限不超过5个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3-01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号”文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136,36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999,9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929,671.17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 〕5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于2013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29%,使用期限不超过5个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许五全先生、沈振昌先生、徐岩先生、张礼先生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1、古越龙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发行人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古越龙山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按时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5个月,并承诺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