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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3-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3—0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3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22,399,64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币26,384,26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015,374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13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泰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分别与浦发银行泰山支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理财工作,配备专人进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认为:方大炭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短、风险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方大炭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方大炭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