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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基金代码:000060;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3年8月1日起参加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指定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A.交通银行:

      1)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自2013年8月1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B.光大银行: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均为自2013年8月1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6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柜台或者网上银行的基金超市办理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办理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定投业务的,若原定投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定投申购费率按原定投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定投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定投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定投申购费率执行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所有;凡涉及本基金在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办理申购或定投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3)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