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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1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3年8月22日下午17时止,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3-1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浙江新江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20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5、关于绥化新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21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绥化新安硅材料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551万元。

    6、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进行收购利洪公司的商务谈判、聘请中介机构和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快推进公司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资产)收购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进行收购利洪公司的商务谈判、聘请中介机构和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事宜,所签协议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1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9]7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按持股比例优先配售,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93.37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68元,共计募集资金9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4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25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2.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911.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52,849,921.60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64,634,060.53元,补充流动资金388,215,861.07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704,910.09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66,548.19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7,866.8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4,116,469.79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75,900,608.72元,补充流动资金388,215,861.0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492,776.97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8,488,368.2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于2009年9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120225251990000787753,806,186.67活期存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9513015450000126211,354,057.43活期存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33001687435059598686143,328,124.15活期存储
    合计 208,488,368.25 

    三、本年度募集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集项目均按照招股意向书中承诺的进度稳步推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三个项目。

    本报告期公司共投入11,842,842.52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1,266,548.19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投入576,294.33元;累计投入477,578,479.17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75,900,608.72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投入101,677,870.45元。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年产45,000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

    该项目资金总额20,9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14,566万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6,36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576,294.33元,其中以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支付576,294.33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124,449,690.9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63,971,820.51元,以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支付60,477,870.45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年产45,000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完工进行试生产。

    2,年产30,000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

    该项目资金总额41,4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37,309万元,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4,12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8,115,663.5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8,115,663.56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25,319,733.2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支付184,119,733.21元,以国家重点产业银行贷款支付4,120万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年产30,000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的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完工进行试生产。

    3,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4,278万元,本年度投入3,150,884.63元,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7,809,055.00元,本报告期资金主要投向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该项目部分装置已完工进行试生产。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限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募集项目的变更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49,112,061.0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266,548.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5,433,8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4,116,469.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2.1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4.5万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 20,926万元 8,897.18

    万元

    8,897.18

    万元

     63,971,820.51-24,999,979.4971.90
    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 41,429万元 32,401.22

    万元

    32,401.22

    万元

    8,115,663.56184,119,733.21-139,892,466.7956.82
    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24,278万元14,791.22

    万元

    14,791.22

    万元

    3,150,884.63127,809,055.00-20,103,145.0086.41
    合计86,633万元56,089.62

    万元

    56,089.62

    万元

    11,266,548.19375,900,608.72-388,751,520.8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2、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受国际市场影响,国内多晶硅行业亏损严重,开工不足,致项目进展放缓;

    3、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受国家政策草甘膦剂型转型及国内竞争对手投入加大影响,项目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截至2009年8月19日止为募集资金项目先期自筹资金投入11,336.7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10,480万元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12年1月13日和1月31日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20,063.38万元转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承诺效益(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万元)备注
    收入利润总额收入利润总额
    年产4.5万吨室温硫化硅橡胶及配套工程项目2.7万吨项目已于2010年12月完工,1.8万吨项目预计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10,472.878,446.6628,499.251077.27未实现承诺效益主要系尚未完全建成承诺产能
    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Ⅱ期工程年产三氯氢硅20,000吨、白炭黑2,000吨、及苯基(甲基)三氯硅烷4,000吨项目已于2011年10月达到完工;偶联剂9,000吨项目预计201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1,878.009,799.006,992.43479.92
    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8万吨制剂产能已于2010年12月完工,4.5万吨制剂产能预计201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96,648.008,236.1069,269.555,800.22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2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3年8月22日下午17时止,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采取网上、网下定价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33751股,共募集资金979,999,994.68万元人民币元。扣除发行费用30,887,933.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949,112,061.07元。募集资金已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情况

    2011年4月18日,公司六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闲置募集资金8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8600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上述8600万资金已于2011年10月1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通知保荐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年产4.5万吨室温胶及配套工程项目、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和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由于项目建设期较长,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公开增发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新安股份与中信证券签署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的有关约定,就新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经审慎尽职调查,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新安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安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中信证券对此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2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绥化新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3年8月22日下午17时止,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绥化新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2008年,为在国内寻求和建立有机硅发展的原料(金属硅)基地,公司与黑龙江省绥化市相关部门签署了利用当地丰富的电力资源(当时每度电价不到0.30元),建设金属硅基地的投资协议,出资在绥化市工业园设立绥化新安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化新安),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8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

    公司自2008年5月出资建设,2011年完成三台电炉建设投产,达到了年产3万吨金属硅的生产能力,但由于当地对招商引资时的电价无法落实到位,电价由原来的每度不到0.30元经多次上调至2012年的每度超过0.60元。在此过程中,公司多次与当地省、市政府、电力部门进行交涉,虽地方政府也做了诸多努力,但仍无法根本解决因电价不断上涨,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严重亏损的局面。公司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对三台电炉作有秩的限产、停产和产成品清理等工作,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维系生产每月亏损约400万元,停业每月亏损约190万元)。

    至2013年6月底,绥化新安公司总资产为192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万元,固定资产15843万元,无形资产3200万元(为土地使用权);负债总额为16698万元(主要是向母公司借款和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公司净资产为25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56%。

    今年以来,公司专门组织了相关专业人员对绥化新安的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评估,由于设备特别是冶炼炉等专用设备,其减值较大。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以便后续处置绥化新安资产不出现潜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对绥化新安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新安绥化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55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具体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绥化新安资产情况明细(单位:万元)

    类别原值净值
    合计21,39915,842
    房屋及建筑物8,1166,470
    通用设备3,0922,666
    专用设备10,1456,694
    运输设备4612

    2、计提的资产减值明细(单位:万元)

    类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后净值
    合计4,55111,291
    房屋及建筑物 6,470
    通用设备1,0271,639
    专用设备3,5243,170
    运输设备 12

    计提减值准备后,截止2013年6月底,绥化新安总资产为15390.74万元,净资产为-1957.73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

    三、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减值准备事项合计影响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4551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2、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股票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3-02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3年8月22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东路5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马荣监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同意《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督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关于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公司使用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同意绥化新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