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13年8月14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上述公告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中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3,454,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购买的最高价为10.29元/股,最低价为9.06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322,323,834.83元(含佣金)。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3-08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关于加快推进准东煤制气
示范项目建设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8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发改办能源【2013】2309号文件《关于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并同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讨论稿)》的来函,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情况
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3]2309号),同意新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共建设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喀木斯特、和丰5个气源点合计30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工程,上述项目由7家单位分别投资建设,其中喀木斯特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工程由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为加快准东地区煤制气项目建设,自治区发改委在积极争取国家批准的同时,全面督促准东地区煤制气项目加快办理地州和自治区层面环评、水保、水资源论证、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文物保护、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评估等18项支持性文件,并加快落实银行贷款、供水、供煤等相关协议,来函针对各项目单位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与点评。自治区发改委来函明确指出:
在项目前期支持性文件办理情况中,“截止目前,广汇能源等5家单位项目支持性文件办理较快,目前已办理完毕土地预审、环评、水资源论证等自治区层面主要支持性文件。”其余2家单位建设项目尚未取得自治区层面支持性文件,需进一步加快土地预审、环评、水资源论证等支持性文件办理。
在项目开工准备情况中,“从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广汇能源等3家单位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扎实。广汇项目生活办公区宿舍楼及配套生活设施已全面开工建设,配套供水工程即将投入使用,完成投资13.2亿元。”其余4家单位项目尚未开展“五通一平”,辅助设施开工等工作,需进一步做好开工建设准备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发改办能源【2013】2309号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发改委从项目单位、地州、自治区、国家四个层面进行了任务分解,公司将根据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实施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