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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3-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3-07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3年7月4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6月4日、2013年7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76号理财计划 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76号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为PR1,谨慎型)

      3、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

      4、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10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2013年12月3日

      8、期限:53天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或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时,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保证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100%本金,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理财计划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5、信息传递风险: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7、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二)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3年7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64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9月16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1.91万元。

      (二)2013年7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290期(产品代码:210113029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

      (三)2013年7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