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
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3-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0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签署《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
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收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文件。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方于2013年2月25日签署了《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第8.1.2条约定“各方同意,如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八(8)个月内或经各方同意延长的一个更长的期限内,上述第8.1.1条所规定生效条件仍未能满足,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然而,上述交易目前仍在中国商务部的审批过程中,尚未取得正式批复文件。为继续推进上述交易的进行,避免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终止,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方于2013年10月23日签署《关于成立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之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第8.1.2条修订为“各方同意,如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或经各方同意延长的一个更长的期限内,上述第8.1.1条所规定生效条件仍未能满足,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