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0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3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3年度工作报酬。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有关程序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15天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3-02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根据董事会的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该函称,为更好地适应中国经济发展需求,深层次、全方位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合并公告,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转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担,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注销。合并后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7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7)。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3年度工作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监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