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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1.3

    公司负责人何振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一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继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数为247,480,373.42元,比期初数增加115.4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收到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数为6,029,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474.9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尚未背书转让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期末数为48,373,892.22元,比期初增加47.8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数为945,631.81元,比期初增加40.8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期末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5) 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数为152,765,446.95元,比期初增加124.2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支出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厂房建设增加及所致。

    (6)无形资产报告期期末数为29,595,630.00元,比期初增加40.2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购买非专利技术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期末数为1,846,671.67元,比期初减少31.6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无新增大额长期摊销费用项目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数为1,697,591.00元,比期初数减少36.6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安徽动力源预付工程款结算所致。

    (9)预收账款报告期期末数为30,582,518.49元,比期初数增加55.20%,其主要原因为母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数为3,329,164.31元,比期初数减少80.5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母公司计缴纳增值税较上年同期末减少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数为15,373,307.41元,比期初数减少41.2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所致。

    (12) 长期借款报告期期末数为77,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108.1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13) 资本公积报告期期末数为260,211,450.19元,比期初数增加216.0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溢价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数为1,810,969.8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41.2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流转税计缴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报告期发生数为-409,633.87元,比上年同期数亏损增加127,919.7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联营企业成都波倍当期亏损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发生数为7,317,730.98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34.9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收到财政补贴比上期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发生数为893,826.23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36.8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动力聚能质量损失支出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发生数为3,394,531.09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85.2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本期企业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收到税费返还报告期发生数为106,742.2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0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2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5,542,166.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1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和子公司安徽动力源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1)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发生数为29,455,957.2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0.5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支付的增值税税费增加所致。

    (2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60,503,947.5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0.1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各类费用及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发生数为346,39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36.3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处置固定资收到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24)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000.00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母公司对成都波倍公司投资所致。

    (2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数为207,416,997.00 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207,416,997.00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母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收到货币资金所致。

    (2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为209,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0.36%,其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及子公司贷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2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发生额为11,797,818.15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17.89%,其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动力源偿还贷款利息较上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7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通过。2013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24号),2013年9月1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83,42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7,416,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6,266,997元。201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57,871,038元增加至286,254,458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13-036)。

    2、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3年2月6日和201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2013年10月1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3,659,257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等股票已于2013年10月22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86,254,458元减少至282,595,201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股份的公告》(临2013-037)。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股改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8.00元人民币。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振亚

    2013年10月24日


    序号


    议案内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注册资本增加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股份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注册资本增加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股份注册资本减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