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特别报道
  • 8:艺术资产
  • 9:公司
  • 10:市场
  • 11:市场
  • 12:评论
  • 13:专版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互动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稳步”变调“加快” 利率市场化改革率先攻坚
  • 温州样本的启示
  • 中央和地方两级金融监管体系“上路”
  • 资本项目可兑换定调加快实现
    战略、步伐仍需审慎
  • 融资平台模式难以为继 市政债渐行渐近
  •  
    2013年1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4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 4版:特别报道
    “稳步”变调“加快” 利率市场化改革率先攻坚
    温州样本的启示
    中央和地方两级金融监管体系“上路”
    资本项目可兑换定调加快实现
    战略、步伐仍需审慎
    融资平台模式难以为继 市政债渐行渐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温州样本的启示
    2013-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央与地方的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界定,需要地方政府拥有一个可以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或许温州可以为更多的地方政府提供可供借鉴的先例。

      2011年11月,温州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承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检查工作。该中心即为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前身。温州金管局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负责对地方政府审核批准、发展设立的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监督和管理。从职能上看,金管局就是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执法者。据了解,目前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已经制定了“1+7”系列监管文件,并补充制订融资租赁、票据服务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应急转贷资金、从业人员管理等5个配套子文件,与即将《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相配套形成一整套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不仅如此,对于金融风险处置的工作团队,温州也已经准备就绪。目前,温州组建了涉嫌金融犯罪侦查支队,建立了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公平公开的经济金融秩序。同时,温州还完善了金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但对于各地政府是否都要重新设立一个新的机构值得商榷。中央对于未来几年机构设置的总体安排是不再设新的管理部门、不再增加工作人员,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学习温州组建新的机构可能性并不大。业内人士认为,把地方金融办与一行三会的地方机构进行整合可能更符合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