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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2013-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12月7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示》。

      公司拟以闲置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3-045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以闲置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及品种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其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自主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资金波峰波谷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合理安排理财产品期限,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示》,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0亿元,其中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确认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