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新闻·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13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2版:信息披露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5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9:30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3,556,323,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617,320,954股的77.02%,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海军先生主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向河北涿州京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追加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根据河北涿州京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河北涿州京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追加资本金2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2亿元,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今后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继续对该项目追加资本金。

      同意500,535,0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869,161,970 股和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86,625,990 股回避表决。

      2、 《关于向山西京能呂临发电有限公司追加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山西京能呂临发电有限公司追加资本金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98亿元,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2亿元。今后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继续对该项目追加资本金。

      同意3,556,323,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如下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叁亿零捌佰陆拾陆万零肆佰柒拾柒元整(2,308,660,477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拾陆亿壹仟柒佰叁拾贰万零玖佰伍拾肆元整(4,617,320,954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100,000,000股、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82,661,290股、2011年7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年12月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1,160,163,253股及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361,271,676股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308,660,477股。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公司在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100,000,000股、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82,661,290股、2011年7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2年12月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1,160,163,253股、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361,271,676股及2013年10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617,320,954股。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

      (3)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3,556,323,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即: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原每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

      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同意3,556,323,0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如下修改:

      (1)将原《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其中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单项金额不超过三千万元、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交易额度标准决定对外投资,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均应由董事会报送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修改为: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其中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单项金额不超过一亿元、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二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交易额度标准决定对外投资,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对外投资均应由董事会报送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3,556,297,5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5%;反对25,5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5%;弃权0股。

      三、 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5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1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013年12月20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长陆海军、董事郭明星、刘海峡、张平,独立董事孙家骐、宁文玉、刘洪跃出席了会议,董事常代有、夏贵所委托董事刘海峡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刘嘉凯、宋晓伟、周承忠及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海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经审议,通过《关于向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5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金额:233,402,139元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主要内容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北京热电)为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为支付对价购买的标的之一,现为公司参股公司。华能北京热电是中外合资企业,股东各方持股情况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根据华能北京热电二期燃气热电联产扩建项目需要,公司本次拟按34%持股比例向华能北京热电增资233,402,139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2013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谷碧泉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设经营电厂及有关工程,包括筹集国内外资金、进口成套、配套设备、机具以及为电厂建设运营提供三材、燃料、材料。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路南。

      2、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华能北京热电总资产51.59亿元,净资产25.51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完成39.81亿元,净利润完成3亿元。

      三、本次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华能北京热电增资,有利于保障华能北京热电二期燃气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的正常运营,为公司贡献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53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委托贷款额度:公司2014年度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

      ●具体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4年度,公司拟根据资金情况,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以保证项目按期建设和正常经营,其中,拟向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委托贷款;拟向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委托贷款;拟向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委托贷款;拟向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委托贷款;拟向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金额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具体委托贷款利率、委托贷款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2013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借款方基本情况

      1、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凉城县六苏木乡八苏木村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壹亿贰仟柒佰贰拾玖万元整

      主营业务:电厂的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

      (2)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5.80亿元,净资产31.72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完成43.03亿元,净利润完成8.03亿元。

      2、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8月18日

      注册地址: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临河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陆海军

      注册资本:玖亿圆整

      经营范围:从事火力发电建设、生产、经营及管理,电力、热力销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电力物资采购。

      (2)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9.85亿元,净资产9.91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完成19.23亿元,净利润完成8,871.64万元。

      3、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准旗薛家湾镇大塔村

      法定代表人: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柒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煤矸石发电、销售;供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2)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6.64亿元,净资产6.59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完成6.99亿元,净利润完成4,092.54万元。

      4、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朔州右玉县兴商路百货公司院正楼东单元四层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元整

      主营业务:发电;脱硫石膏、灰渣销售、电力物资销售

      (2)财务状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8.70亿元,净资产6.22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完成7.05亿元,净利润完成2,226.52万元。

      5、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法定代表人:刘海峡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肆仟柒佰叁拾肆万元整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项目前期筹建。

      (2)财务状况

      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项目仍处于在建期,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5亿元,净资产1.01亿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有利于保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5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度部分银行资金授信临近到期,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各项资金需求,以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以及合格的信托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12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3-5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追加限售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出具的《关于追加持有京能电力限售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就所持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限售股追加限售期事宜承诺如下:

      京能集团因参与京能电力2010年定向增发而持有限售股份共计39,677,422股(占京能电力总股本的0.86%),该等限售股份将于2013年12月30日解禁上市流通。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京能集团承诺将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的39,677,422股限售股的限售期延长两年,新限售期从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29日。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