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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0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为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40,218,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9%(截至2014年1月16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68,008,11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5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毕为、赵祉胜、金晓剑、马雷、刘铁雄、曹竞南、王楚、李桂萍、严宁、赵振京等10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毕为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赵祉胜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金晓剑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马雷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刘铁雄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曹竞南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王楚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李桂萍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严宁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赵振京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贾庭仁、张建明、李慧蕾、郭海兰、叶忠为等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贾庭仁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张建明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李慧蕾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郭海兰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叶忠为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唐万元、李培良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井学军(见2014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职工代表会议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唐万元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李培良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职务以外其他管理职务的副董事长、董事,可以按公司的效益及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绩效等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职务以外其他管理职务的副董事长、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其中董事长、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职务以外其他管理职务的副董事长薪酬方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参照公司高管薪酬方案确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是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含税)。

      (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的效益及其所任职务、绩效等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同意240,218,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周凌仙、石之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0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在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6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公司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毕为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毕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赵祉胜、金晓剑、马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基本情况见附件。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毕为,成员赵祉胜、金晓剑、马雷、刘铁雄、曹竞南、王楚、李桂萍、严宁、贾庭仁。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建明,成员刘铁雄、叶忠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贾庭仁,成员赵振京、李慧蕾。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海兰,成员赵振京、张建明。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毕为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

      刘铁雄为公司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徐树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事项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

      公司5名独立董事贾庭仁、张建明、李慧蕾、郭海兰、叶忠为就聘任刘铁雄为公司总经理、徐树田为董事会秘书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和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及薪酬等有关事项的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刘铁雄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

      姚旗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建新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闫增军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鹏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许卫杰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宏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公司5名独立董事贾庭仁、张建明、李慧蕾、郭海兰、叶忠为就聘任姚旗、刘建新、闫增军、王鹏、许卫杰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宏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和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及薪酬等有关事项的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职务以外其他管理职务的副董事长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高管薪酬方案执行,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总经理薪酬标准。

      公司5名独立董事贾庭仁、张建明、李慧蕾、郭海兰、叶忠为就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方案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和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及薪酬等有关事项的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有关方案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公司5名独立董事贾庭仁、张建明、李慧蕾、郭海兰、叶忠为就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方案和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及薪酬等有关事项的意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漆欢欢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聘任苏韶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有关事项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基本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基本情况

      1、毕为,男,57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第三、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毕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2、赵祉胜,男,54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管委会主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海工程建设总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赵祉胜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3、金晓剑,男,54岁。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金晓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马雷,男,44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中海直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监事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马雷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5、刘铁雄,男,58岁。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铁雄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姚旗,男,59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高级策划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姚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7、刘建新,男,47岁,工商管理硕士,机务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8、闫增军,男,42岁,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海军飞行学院飞行驾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公司飞行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闫增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王鹏,男,41岁,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海军飞行学院飞行驾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公司飞行部副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许卫杰,男,50岁,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空军第六飞行学院飞行驾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公司湛江分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湛江分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

      许卫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徐树田,男,43岁,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学院MBA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营计划部经理、规划发展部经理,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发展部经理。

      徐树田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2、陈宏运,男,43岁,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

      陈宏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3、漆欢欢,男,3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风险管理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经营计划部副经理、风险管理与审计部副经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风险管理与审计部经理。

      漆欢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4、苏韶霞,女,52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股证事务部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董事会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苏韶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4-009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6日发送至公司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唐万元监事主持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唐万元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唐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唐万元,男,53岁,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信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公司监事会主席。

      唐万元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О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转债代码:127001 转债简称:海直转债

      编号:2013-010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有关事项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聘任徐树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苏韶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树田和证券事务代表苏韶霞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徐树田

      1、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深圳直升机场;

      2、邮政编码:518052;

      3、联系电话:0755—26723146;

      4、传真号码:0755—26723146;

      5、电子邮箱:xust@china-cohc.com。

      二、证券事务代表苏韶霞

      1、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深圳直升机场;

      2、邮政编码:518052;

      3、联系电话:0755—26971630;

      4、传真号码:0755—26971630;

      5、电子邮箱:susx@china-cohc.com。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