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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4—00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蔡荣生独立董事未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龙江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并对2013年全年追溯调整,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4-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蔡荣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免去蔡荣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免去其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4-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4—00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2013年度预计净利润与未变更会计核算方式相比,增加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125%。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有关规定,为更加准确地反映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公司拟对龙江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并对2013年全年进行追溯调整。

      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龙江银行的会计核算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3年11月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公司对参股公司龙江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更为权益法,并对2013年全年追溯调整。

      3.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采用权益法核算。第五条规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公司持有龙江银行7.97%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并向该行派出董事,对该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4.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介绍

      (1)变更前

      成本法核算:变更前公司仅持有龙江银行4.9%的股份,不具有控制或者共同控制,亦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变更后

      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龙江银行7.97%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并向龙江银行派出董事,公司对龙江银行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第五条的规定,公司拟对龙江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改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龙江银行已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 龙江银行2012年度净利润为170,776.60万元,2013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根据合理预测,公司2013年度预计净利润与未变更会计核算方式相比,增加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125%。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公司现持有龙江银行7.97%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并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出董事会成员,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公司对龙江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合理和适当的,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对龙江银行会计核算方式的变更,并对2013年全年进行追溯调整。

      3.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持有龙江银行7.97%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并向该行派出董事,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本次公司对龙江银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龙江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说明》京永函字(2014)第71010号。会计师认为:龙江交通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由于龙江交通在龙江银行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从而构成重大影响。龙江交通对龙江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龙江交通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龙江交通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的独立意见;

      (三)龙江交通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4—00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蔡荣生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蔡荣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蔡荣生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五)款,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定其不能履行职责。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蔡荣生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免去其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免去蔡荣生独立董事职务后,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对蔡荣生先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4—00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德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规定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刘德权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刘德权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德权先生的辞职需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刘德权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德权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4—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0%-125%。

      (三)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25,133.27元。

      (二)每股收益:0.1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对参股公司龙江银行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导致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3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4—00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给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现持有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7.97%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并向龙江银行派出董事会成员,对其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2.此次公司对龙江银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龙江银行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28日

      ●报备文件

      龙江交通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