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浙江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披露如下:
一、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处于承诺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一)公司上市前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何全波及一致行动人何建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时间:2011 年 1 月 11 日
承诺期限:201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2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上市前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何全波、何建东、黄宝法、张远海、许幼卿、钱忠、楼太雷、何铁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时间:2011 年 4 月 11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先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本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实体、机构、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形式取得该等实体、机构、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等实体、机构、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本人愿意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时间: 2011 年 6 月 3 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时作的承诺:在过去和之后的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承诺时间: 2013 年 6 月 20 日
承诺期限:12个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作的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时间: 2014 年 2 月 11 日
承诺期限:12个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