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安徽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1年5月,控股股东安徽金瑞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金瑞投资”)、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就与公司避免产生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金瑞投资承诺:“对于股份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金瑞投资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金瑞投资也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金瑞投资将保证金瑞投资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于股份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本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本人亦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将保证本人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1年5月,控股股东金瑞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公司董监高人员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金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该股份流通限制将于2014年7月份到期解禁。
2、公司董、监、高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离职后一年内,转让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三、承诺履行情况
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