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 2014-021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冀证监发〔2014〕20号),本公司对发行上市后截至2013年底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清理、汇总。现按通知要求将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
1 | 注1 | 长期 | 按承诺履行中 |
2 | 注2 | 36个月 | 按承诺履行中 |
注1:201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和控股股东恒天纤维分别做出了如下承诺:
(1)中国恒天/恒天纤维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保定天鹅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中国恒天/恒天纤维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遇任何与保定天鹅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在实施或签订相关协议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保定天鹅,并保证保定天鹅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交易和选择权;
(3)中国恒天/恒天纤维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保定天鹅放弃且同意的前提下,在有利于保定天鹅长远利益的条件下,方可实施与保定天鹅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同时承诺,选择适当时机、适当方式将其转给保定天鹅。
注2:2011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11,576.8462万股股份中,中国恒天认购的5,556.8862万股自发行完成后自愿锁定36个月,即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5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上述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均在履行期限内。
到目前为止,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