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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4-00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上午9:30-10: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29日。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9490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3.91%。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9949038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9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不适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邢路正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王英峰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仲顺和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贞齐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姚庆国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贞齐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言宝先生、监事丁唯颖女士、刘天驰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

    (股)

    反对比例弃权票数

    (股)

    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99490380100%0000
    2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99490380100%0000

    上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为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详见上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石志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