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4-0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4年2月22日在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副董事长焦树阁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长万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主持,监事列席参加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3,858,197,094.19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8,525,628,343.43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13年末公司总股本2,200,578,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4.5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利润3,190,838,749.60元,尚余5,334,789,593.83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210万元人民币。
内容详见《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与各项交易有关联的关联董事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对于同类关联交易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曹俊生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须增补董事一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太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其他成员相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本着责权利相结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原则,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薪酬标准
拟定非独立董事万隆先生(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焦树阁先生(副董事长)2014年度不在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马林先生、赵虎林先生201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
(2)监事薪酬标准
拟定监事胡运功先生(监事会主席)2014年度薪酬标准50万元;
胡育红女士、李连魁先生、张晓辉先生、李向辉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30万元。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拟定总裁张太喜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200万元;
副总裁王玉芬女士、乔海莉女士、马相杰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150万元;
副总裁李红伟先生、温国山先生、刘清德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100万元;
财务总监刘松涛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100万元;
总裁助理游召胜先生、何科先生、张善耕先生、刘金涛先生、宋保国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80万元;
董事会秘书祁勇耀先生2014年度薪酬标准40万元。
(4)其他规定
①以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度薪酬标准,实际发放数额将根据2014年度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后进行相应调整。
②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定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4、签署的相关协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太喜先生,现年42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漯河双汇罐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调度室副主任,本公司肉制品分厂二车间主任、三车间主任、调度部主任、副厂长,唐山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淮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肉制品事业部总经理,自2012年8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总裁职务。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4-10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预计201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
2、关联人名称
(1)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漯河双汇泰威逊食品有限公司”);
(2)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3)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4)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5)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6)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8)漯河双汇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9)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3、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2014年预计发生额 (万元) | 2013年实际发生额 (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 | 405000 | 6114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121300 | 96829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2800 | 1951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商品 | 47600 | 38066 |
4、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万隆、焦树阁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等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情况 | ||
预计金额 (万元) | 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 比例(%) |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商品 |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 | 20000 | 11026 | 0.30 |
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 | 5000 | 142 | 0.00 | |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 9000 | 8000 | 7631 | 0.21 | |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 26000 | 25000 | 22011 | 0.61 | |
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000 | 25000 | 20285 | 0.56 |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5000 | 45 | 0.00 | |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 330000 | 2500 | 0 | 0.00 | |
小计 | 405000 | 90500 | 61140 | 1.68 | |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 | 110000 | 96348 | 86.97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 | - | - | - | |
漯河双汇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700 | 600 | 481 | 0.43 | |
小计 | 121300 | 110600 | 96829 | 87.40 | |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600 | 1200 | 1951 | 2.23 |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200 | - | |||
小计 | 2800 | 1200 | 1951 | 2.23 | |
销售产品、 商品 | 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7000 | 5000 | 3685 | 0.08 |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 1500 | 1200 | 1125 | 0.03 | |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31000 | 21719 | 0.48 | |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 13000 | 12000 | 10815 | 0.24 | |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600 | 500 | 652 | 0.01 |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500 | 70 | 0.00 | |
小计 | 47600 | 50200 | 38066 | 0.84 |
(三)2014年1月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商品 |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5 |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 427 | |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 1562 | |
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81 | |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 0 | |
小计 | 4695 | |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8791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
漯河双汇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0 | |
小计 | 8841 | |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56 |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 | |
小计 | 80 | |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 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 286 |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 63 | |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 | |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36 | |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 1038 | |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11 | |
小计 | 3437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3257.26万元,主营业务:猪肠衣及其附属产品的加工、销售;医药中间体(肝素钠)的提取、销售等,公司注册地址:漯河经济开发区双汇工业园。公司名称于2013年12月27日由漯河双汇泰威逊食品有限公司改为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545.80万元,净资产7658.11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62.00万元,实现净利润893.70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猪肠衣、销售猪毛肠、提供猪毛肠初加工业务,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Gregory,注册资本74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各类蛋白产品、以蛋白为基础的产品和蛋白食品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赣江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其一名董事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属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641.69万元,净资产7937.91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28.92万元,实现净利润3031.15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销售水电汽,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3、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Gregory,注册资本5200万元,主营业务:生产各类蛋白产品、以蛋白为基础的产品和蛋白食品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赣江路。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子公司,其一名董事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属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964.02万元,净资产6053.47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5.45万元,实现净利润53.40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大豆蛋白、销售水电汽,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2788万元,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粉体调味料系列、液体调料系列、固体调料系列等产品,研究和开发调料系列新产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汇食品城。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90.37万元,净资产6639.98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01.87万元,实现净利润2246.63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调味料、卡拉胶,向其销售香辅料,且采购额远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5、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猪狩浩昭,注册资本3808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聚偏氯稀(PVDC)混合粉,销售自产产品,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吉兴路8号。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属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8693.02万元,净资产40124.77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65.03万元,实现净利润4490.18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PVDC树脂粉,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6、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隆,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主营业务:畜禽屠宰、肉类、肉类制品、粮食制品、饮料、饲料、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机械的加工、制造和销售;软件的开发、销售;能源动力产品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5.1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60.91亿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0.5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23亿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租赁房产、销售水电汽,且支付的租赁费大于销售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7、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7000万元,主营业务:物流配送业投资;仓储、包装、装卸;装卸和运输工具维修;装卸和运输工具及配件批发、零售;仓库、装卸和运输工具租赁。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双汇工业园。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5087.43万元,净资产10809.36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7.29万元,实现净利润5601.76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接受其提供的物流运输服务、向其销售水电汽、向其提供房产租赁服务,且接受劳务额远大于销售额和提供劳务额,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8、漯河双汇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①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游牧,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信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注册地址:漯河市召陵区双汇路一号双汇大厦八楼。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78.08万元,净资产1609.79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0.77万元,实现净利润371.69万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委托其进行企业信息化软件开发及维护,因此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9、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公司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76楼 7602B-7604A 室,公司注册资本15亿港币,公司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和管理。
②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亦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③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9.59亿美元,净资产47.69亿美元。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53亿美元,实现净利润4.38亿美元。2014年本公司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通过其向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采购猪分割肉、分体肉、骨类副产品等其它商品,分别用于肉制品生产、鲜冻肉生产和市场销售。因本公司对其无销售业务,故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 | 定价原则和依据 | 付款安排 | 结算方式 |
采购 猪肠衣 | 执行市场价格,即按照公司采购其他公司同类、同等质量产品的招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采购 大豆蛋白 | 由于是液体状大豆分离蛋白,无市场价格。根据供方《合资合同》及董事会决议的约定,在充分考虑成本、投资回报的基础上,经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全年平均采购价格为1870-1970元/吨。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采购调味料 | 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即采购价格=(原料+辅料+包装物成本)×(1+加成率)。根据不同产品加工的难易程度核定加成率,加成率分别为:非减菌单体料1.3%,配料A 1.6%,配料B 2.0%。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采购PVDC 树脂粉 | 根据供方《合资合同》及董事会决议的约定,在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成本、投资回报的基础上,经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平均采购价格为15000元/吨。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接受物流 运输服务 | 计价标准参考当地市场同类货物运输费用协商确定运价基数,并建立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每月1日与上次调整运价时的油价对比,涨跌幅超过5%时,按油价涨跌额的40%对运价进行相应调整。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信息化软件 开发及维护 | 参考市场人工成本及类似软件市场价格,每套自动化采集、ERP系统20万元,年维护费用0.5万元。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销售水电汽 | 根据采购价格、供应成本并加上合理利润(约5%)协商确定。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销售猪毛肠 | 参考市场价格,每月根据对有可比性的五家公司同类产品的询价,结合出品率确定结算价格。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销售辅料 | 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即采购价格=(原料+辅料+包装物成本)×(1+加成率)。根据不同产品加工的难易程度核定加成率,加成率分别为:非减菌单体料1.3%,配料A 1.6%,配料B 2.0%。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猪毛肠 初加工 | 委托加工费=(人员工资及相关工资性费用+能源费+保险费+折旧费等制造费)×1.05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房产租赁 | 租赁费用=房屋折旧+房产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相关费用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采购分割肉 | 1、以公式价为参考,且不高于公司当期同类同品质原料平均采购成本价; 2、公式=当期USDA公布的同类同品质产品成本价 + 贸易费用(运费、包装费等)+ 非瘦肉精费用 + 合理利润(不高于上一年度SFD对日本、韩国、中国市场同品种同品质产品单位平均利润率)。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采购分体肉 | 1、以公式价为参考,且不高于公司当期同级别同品质分体肉加工成本; 2. 公式=当期USDA公布的同级别同品质成本价 + 贸易费用(运费、包装费等)+ 非瘦肉精费用 + 合理利润(不高于上一年度SFD对日本、韩国、中国市场同品种同品质产品单位平均利润率)。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采购骨类副产品等其它商品 | 1、以公式价为参考,且不高于公司当期同类同品质产品生产成本; 2、公式=当期USDA公布的同类同品质产品成本价 + 贸易费用(运费、包装费等)+ 非瘦肉精费用 +合理利润(不高于上一年度SFD对日本、韩国、中国市场同品种同品质产品单位平均利润率)。 | 账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 现金结算 |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22日就上述关联交易分别与各关联方签署了相关的《供货协议》、《能源动力供应协议》、《物流运输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和《委托加工合同》,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供货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协议签署日期:2014年2月22日。
②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③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④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⑤交易价格
采购猪肠衣:执行市场价格,即按照公司采购其他公司同类、同等质量产品的招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采购大豆蛋白:由于是液体状大豆分离蛋白,无市场价格。根据关联方《合资合同》及董事会决议的约定,在充分考虑成本、投资回报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平均采购价格为1870-1970元/吨。
采购调味料、销售辅料: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即采购价格=(原料+辅料+包装物成本)×(1+加成率)。根据不同产品加工的难易程度核定加成率,加成率分别为:非减菌单体料1.3%,配料A 1.6%,配料B 2.0%。
采购PVDC树脂粉:根据关联方《合资合同》及董事会决议的约定,在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成本、投资回报的基础上,确定平均采购价格为15000元/吨。
销售猪毛肠:参考市场价格,每月根据对有可比性的五家公司同类产品的询价,结合出品率确定结算价格。
采购分割肉:1、以公式价为参考,且不高于公司当期同类同品质原料平均采购成本价;2、公式=当期USDA公布的同类同品质产品成本价 + 贸易费用(运费、包装费等)+ 非瘦肉精费用 + 合理利润(不高于上一年度SFD对日本、韩国、中国市场同品种同品质产品单位平均利润率)。
采购分体肉:1、以公式价为参考,且不高于公司当期同级别同品质分体肉加工成本; 2. 公式=当期USDA公布的同级别同品质成本价 + 贸易费用(运费、包装费等)+ 非瘦肉精费用 + 合理利润(不高于上一年度SFD对日本、韩国、中国市场同品种同品质产品单位平均利润率)。
采购骨类副产品等其他商品:1、以公式价为参考,且不高于公司当期同类同品质产品生产成本;2、公式=当期USDA公布的同类同品质产品成本价 + 贸易费用(运费、包装费等)+ 非瘦肉精费用 +合理利润(不高于上一年度SFD对日本、韩国、中国市场同品种同品质产品单位平均利润率)。
2、《能源动力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协议签署日期:2014年2月22日。
②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③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④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⑤交易价格:根据采购价格、供应成本并加上合理利润(约5%)协商确定。
3、《物流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协议签署日期:2014年2月22日。
②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③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④协议有效期: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⑤交易价格:计价标准参考当地市场同类货物运输费用协商确定运价基数,并建立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每月1日与上次调整运价时的油价对比,涨跌幅超过5%时,按油价涨跌额的40%对运价进行相应调整。
4、《委托开发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协议签署日期:2014年2月22日。
②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现金方式结算,帐期一个月,月底结算。
③生效条件和日期:协议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下转B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