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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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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21版)
    201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海涛先生、财务总监张嘉玲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1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3月21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21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议案是否为特别决议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朱红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选举魏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选举龙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选举宋克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5选举刘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6选举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7选举顾琍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8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9选举陈珠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林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0.2选举王向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14年3月6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4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817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

    附件1:

    上市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3月21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说明
    738693东百投票19A股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0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的19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元)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1.00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2.00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3.00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00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5.00
    6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6.00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00
    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00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9.00
    9.1选举朱红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1
    9.2选举魏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2
    9.3选举龙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3
    9.4选举宋克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4
    9.5选举刘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5
    9.6选举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6
    9.7选举顾琍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7
    9.8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8
    9.9选举陈珠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09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
    10.1选举林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0.01
    10.2选举王向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0.02

    3、表决意见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9-10),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数量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朱红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2选举魏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3选举龙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4选举宋克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5选举刘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6选举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7选举顾琍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9.8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9.9选举陈珠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林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 股
    10.2选举王向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 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4日A 股收市后,持有“东百集团”A 股(股票代码60069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

    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代表意向
    738693买入99.00元1股同意

    2、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代表意向
    738693买入1.00元1股同意

    3、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代表意向
    738693买入1.00元2股反对

    4、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代表意向
    738693买入1.00元3股弃权

    5、如某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九项议案即九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一9.01900100200
    董事候选人二9.02 100700
    ………… …… 
    董事候选人九9.09 100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3月21日召开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

    序号会 议 审 议 事 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序号会 议 审 议 事 项委 托 数 量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选举朱红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2选举魏立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3选举龙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4选举宋克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5选举刘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6选举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 股
    9.7选举顾琍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9.8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9.9选举陈珠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股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林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 股
    10.2选举王向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 股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2、本次授权委托事项中部分议案(议案9、10)采取累积投票制,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