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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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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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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1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在北京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董事张国峰委托董事徐健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境外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2013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693,777.7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7,148,271.8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714,827.19元,拟按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714,827.19元后,扣除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40,606,471.63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558,603.55元。

      会议决定,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002,291,5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0,057,287.50元,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在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另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张国峰建议我公司选择国际四大事务所的国内所为公司提供审计和内控服务,并且每三年进行一次招标,所以就本议案投反对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3年实际完成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4,12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其附属公司金额为24,0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13.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金额为8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0.44%;关联方董事张宏伟、孙明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金额为35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金额为2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24.10%;关联方董事刘钧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其附属公司金额为2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1.0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为1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0.7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35万元、36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83%、18.7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分别为1700万元、300万元,分别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的10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3年度履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年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锦州港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向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港区内土地约100100㎡(合150亩),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置换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此次置换土地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原则通过《公司2014年度综合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原则通过《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东方粮仓共同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76%股东权益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对应的净资产值为6,236万元),以该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评估后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尚需评估确认)。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关联方董事张宏伟、孙明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托经营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公司油品业务除了油码头之外的资产8.76亿元及5 亿元现金,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此次委托经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关联方董事刘辉、鲍晨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 年4 月3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详见2014 年3 月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七、第十、第十六和第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中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第十六和第十七项议案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3 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1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甄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境外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均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市场定价原则,履行合法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公开、公正;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甄理、李亚良、卢丽平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锦州港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有利于完善港口基础设施,有效促进港口油品业务发展,提高港口综合竞争力。该交易价格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卢丽平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置换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土地置换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监事甄理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东方粮仓共同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投资未损害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监事李亚良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托经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委托经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王鸿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3月13 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1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2号文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于2009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4,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7元,共募集资金191,1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174.3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3月24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会审字[2009]6088号《验资报告》。自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使用募集资金189,176.77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6.72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89,683.4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50号文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于2013年12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440,504,13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0元,共募集资金145,366.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2,620.8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3]2614号《验资报告》。自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72,438.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0,180.8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08年8月制定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的情形。

      1、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州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于2009年4月3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类别账号期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专用账户21001671001052502883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州港支行专用账户0708000129200038037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专用账户306456306188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用账户750101547000048560.00
    合 计  0.00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75010154700004856)已于2010年3月24日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账号:21001671001052502883)已于2013年6月28日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州港支行(账号:0708000129200038037)已于2013年5月30日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港支行(账号:306456306188)已于2013年5月31日销户。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13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于2013年12月27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约定。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类别账号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天桥支行专用账户21001671001052506827226,773,083.21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专用账户52320188000015706475,035,157.22活期存款
    合 计  701,808,240.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度,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506.7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9,683.4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募投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1,000万元,2013年公司总裁办公会第380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54.5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其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做销户处理。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900.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2)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4,074.02万元,201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预计结余募集资金3,314.44万元(本金3,162.05万元,利息收入152.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20,911.97万元。2013年公司总裁办公会第380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14.8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其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做销户处理。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911.8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3)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700万元,201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预计结余募集资金3,746.78万元(本金3,594.40万元,利息收入152.38万元)用于补充该项目资金,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34,446.78万元。2013年公司总裁办公会第380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406.48万元(本金87.70万元,利息收入318.7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其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做销户处理,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34,206.69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5.9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206.69万元,该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4)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22,356.87万元,201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预计结余募集资金3,746.78万元(本金3,594.40万元,利息收入152.38万元)用于补充募投项目—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资金,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18,762.47万元。2013年公司总裁办公会第380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14.7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其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做销户处理。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762.4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5)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50,043.50万元,201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预计结余募集资金3,314.44万元(本金3,162.05万元,利息收入152.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53,357.94万元。2013年公司总裁办公会第380次会议审议同意将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利息54.59 万元、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利息14.88 万元、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06.48万元(本金87.70万元,利息收入318.78万元)及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利息14.78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53,848.6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490.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3,901.6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度,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三个项目。本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72,438.13万元。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锦州港航道扩建工程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2,00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5,317.32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4,0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317.32万元,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22,677.3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2)偿还银行贷款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00,00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19,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33,5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2,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7,503.5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3)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20.81万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直接投入620.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锦州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锦州港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3年度,锦州港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报告中关于锦州港201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3月13日

      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1,1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6.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9,683.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61,000.0061,000.00不适用 61,900.80不适用不适用2012年7月2,211.07(注1)
    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24,074.0220,911.97不适用 20,911.86不适用不适用2009年6月3,073.10
    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30,700.0034,206.69不适用15.9934,206.69不适用不适用2013年2月3,841.41
    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22,356.8718,762.47不适用 18,762.47不适用不适用2009年6月3,704.60
    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50,043.5053,848.67不适用490.7353,901.67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188,174.39188,729.80 506.72189,683.49   12,830.1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项目金额86,203.54万元,其中: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38,916.06万元; 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13,141.14万元;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22,013.63万元;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12,132.7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2011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22,356.87万元调整为18,762.47万元,形成结余募集资金3,746.78万元(含利息收入152.38万元),已用于补充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资金,该董事会决议已于2011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予以披露。

      2013年度,经公司第380次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34,446.78万元调整为34,206.69万元,结余的募集资金406.48万元(含利息收入318.78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 该项目已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预计使用状态,但因主航道通过能力限制,泊位尚未实现25万吨级(2011年11月起实现15万吨级)的设计通过能力,致使该泊位未能达到预期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5,366.3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438.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438.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锦州港航道扩建工程42,000.0042,000.00不适用19,317.3219,317.32不适用不适用2013年12月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100,000.00100,000.00不适用52,500.0052,500.00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620.81620.81不适用620.81620.81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42,620.81142,620.81 72,438.1372,438.13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项目金额24,317.32万元,其中:锦州港航道扩建工程5,317.32万元; 偿还银行贷款19,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4-01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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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