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4-00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上海市浦东大道2288号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5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66 |
H股股东人数 | 1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2,125,441,955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2,524,583,546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9,600,858,409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1906%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0.3309%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8597% |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牛锡明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公司在任董事18人,出席人10人,王冬胜董事、冯婉眉董事、马强董事、雷俊董事、张玉霞董事、彼得·诺兰董事、陈志武董事和刘廷焕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在任监事13人,出席6人,华庆山监事长、滕铁骑监事、顾惠忠监事、董文华监事、李进监事、高中元监事和闫宏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杜江龙先生出席了会议。此外,高管层成员寿梅生先生、杨东平先生、吕本献先生和伍兆安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是否通过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审议《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 52,108,451,167 | 99.9674% | 1,699,634 | 0.0033% | 15,290,394 | 0.0293% | 是 |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监票人。本公司股东代表梁燕娴女士和裴红卫先生、监事代表陈青女士,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东亚律师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共同负责了计票和监票。
上述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东亚律师和梁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