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司”)参股公司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奇山郡置业”)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桐庐县人民政府做出如下审批意见: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3号、4号地块因部分坟墓、房屋未搬迁,到目前仍未完全交地。上述地块今后如涉及闲置用地处理等政策处置问题时,桐庐县国土部门应根据事实情况,对全面交地前的时间,不计入评估、处置范围。
现就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由大奇山郡置业开发。大奇山郡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宋都股份与新华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杭州大奇山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奇山郡实业”)50%股权,大奇山郡实业持有大奇山郡置业100%股权。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是集居住、运动、度假、休闲于一体的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分为3号地块、4号(包括4-1号、4-2号、4-3号、4-4号)地块,共计约530.57亩土地。大奇山郡置业已按规定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年下半年,该项目3号地块、4-1号地块、4-2号地块(共计约336.28亩)已开工建设。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相关土地未能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经核实,其主要原因在于,在项目前期施工准备过程中,因项目用地所在地村委书记涉及刑事犯罪,擅自将部分征迁补偿款挪作他用,导致桐庐县人民政府已按期拨付的青苗处理、坟墓搬迁、房屋拆迁等费用未能最终由村委会支付给当地村民,致使项目无法实现全面交地,开发未能如期进行。
三、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有序推进,桐庐县人民政府在了解到项目相关情况后,多次就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所涉问题召开协调会,专门指定城南街道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公司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协调工作,积极地与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林业局、桐庐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使项目得以推进。2013年初,3号地块及4-1号地块完成前期遗留问题的处理。2013年下半年,4-2号地块完成前期遗留问题的处理。
截至目前,3号地块、4-1号地块、4-2号地块(共计约336.28亩)已开工建设;4-3号地块、4-4号地块(共计约194.29亩)尚未开工。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4-3号地块、4-4号地块的遗留问题于2014年10月底之前处理完毕,同时,该抄告单作出如下审批意见:
3号地块、4号地块因部分坟墓、房屋未搬迁,到目前仍未全面交地。上述地块今后如涉及闲置用地处理等政策处置问题时,桐庐县国土部门应根据事实情况,对全面交地前的时间,不计入评估、处置范围。
四、公司下一步推进措施和进度安排
公司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就项目延期开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查证,针对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制定了推进方案,具体推进措施和进度安排如下:
1、公司将全力协助并督促大奇山郡置业推动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3号地块、4-1号地块、4-2号地块的后续开发;
2、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桐庐县人民政府要求城南街道办事处加快相关地块征迁进度,于2014年10月底前落实4号地块清表工作并全面交地。公司将持续关注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4-3号地块、4-4号地块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并督促大奇山郡置业在相关遗留问题处置完毕后的一年内尽快开发建设。
五、对公司的影响
大奇山郡住宅(湖西)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置与解决,有助于该项目地块的全面交付,有助于公司参股公司大奇山郡置业有序推进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该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资产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
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事宜我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