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4版)
(一)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不超过1亿元港币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从事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名称为“国海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最终以香港公司注册机构核准的名称为准),该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亿元;
(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
在下次授权前,上述授权一直有效。
按照证券公司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须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1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4-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黄兆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4-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属于会计报表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等均不产生影响。
201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作出了说明,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要
(一)变更日期:2014年1月1日
(二)变更原因: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3]4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按照前述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2013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对照:
1.合并报表变更内容(以2013年度合并报表为例列示)
单位:元
报表名称 | 报表列示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更内容 |
资产负债表 | 应收款项 | - | 95,844,980.88 | 95,844,980.88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款项调整至新设项目“应收款项”列示;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列示。 |
融出资金 | - | 468,827,620.71 | 468,827,620.71 | ||
其他资产 | 630,555,450.49 | -564,672,601.59 | 65,882,848.90 | ||
应付款项 | - | 54,033,732.03 | 54,033,732.03 | 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应付款项调整至新设项目“应付款项”列示。 | |
其他负债 | 581,188,523.02 | -54,033,732.03 | 527,154,790.99 | ||
一般风险准备 | 212,501,221.72 | 212,501,221.72 | 425,002,443.44 | 原单独列示的“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项目合并在“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列示。 | |
利润表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678,388,745.15 | 7,647,020.36 | 686,035,765.51 | 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项目列示内容对应原“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项目加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1,283,215.37 | 13,184,829.44 | 164,468,044.81 | 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项目列示内容对应原“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项目加保荐业务服务净收入、财务顾问服务净收入。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8,634,476.21 | - | 18,634,476.21 | 现“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项目列示内容对应原“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项目。 | |
现金流量表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483,899,676.49 | 483,899,676.49 | 将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融出资金净增加额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净增加额”列示。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0,649,294.75 | 10,649,294.75 | 21,298,589.50 | 原单独列示的“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项目合并在“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列示。 |
2.母公司报表变更内容(以2013年度母公司报表为例列示)
单位:元
报表名称 | 报表列示项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变更内容 |
资产负债表 | 应收款项 | - | 64,905,496.71 | 64,905,496.71 | 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款项调整至新设项目“应收款项”列示;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列示。 |
融出资金 | - | 468,827,620.71 | 468,827,620.71 | ||
其他资产 | 583,055,423.02 | -533,733,117.42 | 49,322,305.60 | ||
应付款项 | - | 34,370,654.63 | 34,370,654.63 | 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应付款项调整至新设项目“应付款项”列示。 | |
其他负债 | 534,370,654.63 | -34,370,654.63 | 500,000,0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212,501,221.72 | 212,501,221.72 | 425,002,443.44 | 原单独列示的“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项目合并在“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列示。 | |
利润表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526,437,124.99 | 8,431,815.25 | 534,868,940.24 | 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项目列示内容对应原“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项目加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1,283,215.37 | 13,184,829.44 | 164,468,044.81 | 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项目列示内容对应原“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项目加保荐业务服务净收入、财务顾问服务净收入。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8,634,476.21 | - | 18,634,476.21 | 现“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项目列示内容对应原“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项目。 | |
现金流量表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483,899,676.49 | 483,899,676.49 | 将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融出资金净增加额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净增加额”列示。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0,649,294.75 | 10,649,294.75 | 21,298,589.50 | 原单独列示的“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项目合并在“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列示。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报表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等均不产生影响,只需对当期报表的比较期数据进行重述。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主要体现为会计报表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调整,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等均不产生影响,只是对当期报表的比较期数据进行重述,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3]4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