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0版)
(二)董事会在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并在向股东大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修改原因,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公司经营正常并盈利的条件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出现下述情形时,公司可对已经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①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②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
③自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④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
⑤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包括但不限于邀请中小股东出席会议、发布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做好股东意见的书面记录;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公司章程修正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4-015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凌霄大道北段555号
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商务中心二楼Ⅱ号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凌霄大道北段555号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商务中心二楼Ⅱ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2 |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3 | 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4 |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否 |
5 |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否 |
6 | 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否 |
7 |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8 | 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9 | 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 否 |
10 | 审议《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11 | 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否 |
12 |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是 |
13 |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否 |
14 | 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 是 |
15 | 审议《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 否 |
16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更名相关事宜的议案》 | 是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1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欣
联系电话:(0757)23833869
传真:(0757)23833869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13
(二)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理人 (此处填“有”或“无” )表决权;
(2)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4-016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限售股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年12月实施完成了收购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泰公司”)49%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应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00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向吴应真等恒力泰公司原十名自然人股东发行了24,929,900股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上市日期为2012年12月13日。
根据吴应真等十名自然人与公司签署的《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吴应真等十名自然人保证并承诺恒力泰公司49%股权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189.61万元。为保证该《利润补偿协议》切实可行,吴应真等十名自然人承诺:在上述《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负有利润补偿义务的期限内,不减持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公司股份。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专审字〔2014〕第0096号专项审核报告,恒力泰公司49%的股权承诺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189.61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20,685.7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超过承诺数8,496.16万元。
在约定的负有利润补偿义务的期限内,吴应真等十名自然人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减持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公司股份。日前,恒力泰公司已圆满完成三年业绩承诺,吴应真等十名自然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可自2014年3月28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4-017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0%以上。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101,296.09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132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陶瓷机械销售情况较好,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