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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预告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2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预告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业绩预告公告》(2014-24号),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内容输入错误,现做如下更正:

    “业绩预告类型:利润同向大幅上升”更正为“业绩预告类型:利润同向大幅下降”。

    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后的《公司业绩预告公告(更新后)》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4-2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王永红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赵毅先生简历见附)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3年度工作报告》(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9,394,506.23元,比2012年度下降了70.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657,888.91元,摊薄后每股收益0.11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11,609,404,428.17元,负债合计8,995,513,399.29元,资产负债率77.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73,813,381.36元,每股净资产1.23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657,888.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664,295.12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0,173,133.24 元。

    鉴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已经进行了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2.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公司2014年度因项目开发需要竞买土地,预计总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利润分配具体政策的相关规定,可不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新项目开发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1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董事赵宝辉辞职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缺额一名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选赵毅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审计费用为90万元,差旅费均由本公司据实报销。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4年5月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现场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第二、四、五、六、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赵毅先生简历

    赵毅,男,1964年7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惠州市大亚湾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工程部部长,中山市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团总部总工程师兼大酒店项目部经理,深圳市潜龙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0年3月,在沿海绿色家园集团工作,先后任副总裁助理兼创意策划公司技术经济部经理、深圳地区工程部总经理、福州地区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集团总部及深圳、上海等公司常务董事、江西公司总经理、华南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4月-2012年9月,先后任大连万达集团厦门公司总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兼武汉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在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主管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中心、营销管理中心。2013年3月28日起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4-2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04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上午11时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公司依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已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及监督的有效性。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2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9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4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2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4-28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13时到1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股东大会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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