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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4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4月9日,公司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补充通知,确定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增加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的议程。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在扬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孙宏宁、薛炳海、应文禄等三位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孙宏宁董事书面委托吴万善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薛炳海董事书面委托浦宝英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应文禄董事书面委托蔡标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万善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037,459,070.21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611,237,721.06元后,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6,221,349.15元。

    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4,850,864,662.00元,减去公司本年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840,000,0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现金分配的利润为5,437,086,011.15元。

    鉴于公司两融业务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3年末总股本5,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840,000,000.00元,尚未分配的利润4,597,086,011.15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徐祖坚、王树华、浦宝英三位董事回避表决。

    (二)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孙宏宁董事回避表决。

    (三)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应文禄董事回避表决。

    (四)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蔡标董事回避表决。

    (五)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薛炳海董事回避表决。

    (六)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吴万善董事回避表决。

    (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日常参与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规模: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

    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00%。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同意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同意关于制订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开展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开展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业务;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权益类(含证券衍生品)自营投资总金额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科学决策,合理配置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业务资金。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同意关于制订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同意关于设立公司资金运营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同意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同意关于扩大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从不超过100亿元提高到不超过300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同意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品种

    按实际发行情况可分为商业贷款、债券、次级债券或结构性票据。

    2、期限

    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利率

    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如有)根据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4、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私募发行。

    在符合以下①、②、③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可由公司在境外设立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①该等全资附属离岸公司在香港或其它合适的离岸法域设立,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该等全资附属离岸公司100%权益。

    ②拟设立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离岸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公司名称以审批和注册机构最终核准注册为准。

    ③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已履行必要的监管部门审批程序。

    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50%(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价格

    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6、担保及其它安排

    本次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并由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出具支持函、维好协议及/或其他市场惯用的信用增级方式,按照每次发行结构而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

    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9、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所获授权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总裁(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11、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董事会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所获授权转授权给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等市场惯用的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②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离岸公司设立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境内外的核准、备案、注册登记手续等。

    ③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④为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⑤办理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⑥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⑦办理与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⑧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同意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4年5月7日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公司2013年度合规总监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并审查了公司2013年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2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4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4月9日,公司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补充通知,确定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增加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的议程。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在扬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8人,监事杜文毅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余亦民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亦民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原为: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拟修订为: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在监事会主席领导下对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由监事会主席提名,经监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设立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聘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主席余亦民提名,同意聘任赵远宽为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同意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全体监事对该计划和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30日

    ● 本次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洪武路26号天丰大酒店五楼丰硕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是:

    议案编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3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2013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3关于公司监事2013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以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止2014年4月30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704室。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704室

    邮政编码:210002

    联系电话:(025)83290510 83290511

    传真号码:(025)84579938

    联系人:杨玉如 蒋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5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6项表决)
    6.01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6.0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6.0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6.04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6.05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6.06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7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相关关联方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将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作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预案所列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3)上述关联交易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3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序号项目关联方预计金额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实际金额
    1房租收入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55.70万元因属于原信泰证券、现属于公司的位于上海乳山路的房产由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紫金山大酒店转租,在转租协议到期前,其应向公司支付房租。55.70万元
    2房租支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16.71万元公司租用其营业用房等,向其支付租金。216.71万元
    3基金分仓及尾随佣金收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代销等收入69.4万元、佣金收入729.48万元公司代销和保有其基金产品,为其提供交易单元,将收取的基金分仓及尾随佣金收入。683.21万元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代销等收入447.5万元、佣金收入1,155.9万元1,288.67万元
    4席位租金支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1万元其租用公司交易单元,公司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单元租用费、流量费、通讯费等。25万元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96万元48万元
    5利息收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自有资金在其开设帐户存款。2.05万元

    除上表中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在公司201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取得收入和产生支出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2014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包括预计收入、预计支出、其他三部分,具体见下表:

    1、预计收入

    序号项目关联方预计金额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1经纪业务佣金收入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于证券市场情况、证券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营业部为其提供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和认购,一级市场债券主承销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每一期的参与上限不超过当期发行额的40%,因债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每一期主承销金额以实际协商结果为准。

    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资、债券回购,一级市场债券主承销。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和认购,一级市场债券主承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每一期的参与上限不超过当期发行额的30%,因债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每一期主承销金额以实际协商结果为准。

    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资、债券回购,一级市场债券主承销。
    4认购或申购公司理财产品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其可能参与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委托公司进行定向资产管理,公司将按统一规定收取参与费、退出费、管理费、业绩提成等费用。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5房租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32.41万元因属于原信泰证券、现属于公司的位于上海乳山路的房产由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紫金山大酒店转租,在转租协议到期前,其应向公司支付房租。
    6基金分仓及尾随佣金收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0.76万元公司代销和保有其基金产品,为其提供交易单元,将收取的基金分仓及尾随佣金收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6.13万元
    7公司持有或申购基金产品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产配置需要,调整或增加规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2013年末持有其华泰柏瑞增利基金3000.13万份、沪深300ETF基金10679.58万份、上证红利ETF154.52万份。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末持有其南方深成ETF基金99万份。
    8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因债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资、债券回购。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利息收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自有资金在其开设帐户存款。

    2、预计支出

    序号项目关联方预计金额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1房租江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27.54万元公司租用其营业用房等,向其支付租金。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39万元
    2席位

    租金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万元其租用公司交易单元,公司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单元租用费、流量费、通讯费等。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万元
    3固定收益业务中的债券交易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因债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一级市场认购、二级市场债券投资、债券回购。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利息

    支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资金拆借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因业务需要拟与其进行资金拆借。

    3、其他

    截止2013年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共购买了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1215.8万份。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可能退出、参与或继续参与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委托公司进行定向资产管理,公司将按统一的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接受委托,并按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参与费、退出费、管理费、业绩提成等费用。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这部分收入额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股东关联方及其关联公司情况介绍

    1、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末持有本公司1,367,687,4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23%,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董启彬。上海紫金山大酒店是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末持有本公司474,769,3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78%,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68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杨根林。

    3、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末持有本公司39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536%,是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徐锦荣。

    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末持有本公司345,360,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671%,是本公司的第四大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2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唐国海。

    5、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末持有本公司323,5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779%,是本公司的第五大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2011年6月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了变更名称和注册资本的手续,其系江苏省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王正喜。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介绍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49%),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在上海市,主要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等。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45%),成立于1998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市,主要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等。公司董事长吴万善兼任该公司董事长。

    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16%),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3.9亿元,注册地在南京市,主要从事存贷款、结算业务等。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4-0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原因、内容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财会[2013]26号)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3]41号)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应按规定编制2013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公司本次只对会计报表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进行了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只需对当期报表的比较期数据进行重述,重述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影响情况

    项 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简要说明
    1)资产负债表
    融出资金 6,401,538,268.636,401,538,268.63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6,401,538,268.63元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
    应收款项 338,677,395.45338,677,395.45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款项338,677,395.45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收款项”。
    在建工程 1,551,732,162.671,551,732,162.67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在建工程1,551,732,162.67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在建工程”。
    其他资产8,737,481,561.38-8,291,947,826.75445,533,734.63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应收款项、在建工程调整至新设项目中。
    应付款项 1,208,216,130.991,208,216,130.99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应付款项1,208,216,130.99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付款项”。
    其他负债6,262,860,774.08-1,208,216,130.995,054,644,643.09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应付款项1,208,216,130.99元调整至新设项目。
    一般风险准备1,249,917,289.591,160,033,601.842,409,950,891.43将原列报于“交易风险准备”项目的1,160,033,601.84元调整至 “一般风险准备”。
    2)利润表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694,372,214.8233,967,193.082,728,339,407.902012年度报表项目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2013年度报表项目为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根据核算和列报的内容作相应调整。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80,522,348.70185,332,600.00665,854,948.702012年度报表项目为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2013年度报表项目为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根据核算和列报的内容作相应调整。
    3)现金流量表
    收到的税费返还24,226,459.29-24,226,459.29 将原列报于“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的24,226,459.29元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7,487,347.6424,226,459.29331,713,806.93将原列报于“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的24,226,459.29元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3,834,967,071.033,834,967,071.03将原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3,834,967,071.03元调整至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60,717,105.71-3,834,967,071.031,725,750,034.68将原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3,834,967,071.03元调整至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2.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情况

    项 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简要说明
    1)资产负债表
    融出资金 6,078,962,118.816,078,962,118.81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6,078,962,118.81元调整至新设项目“融出资金”。
    应收款项 46,075,892.2346,075,892.23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应收款项46,075,892.23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收款项”。
    在建工程 1,551,732,162.671,551,732,162.67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在建工程1,551,732,162.67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在建工程”。
    其他资产8,005,967,043.28-7,676,770,173.71329,196,869.57将原列报于“其他资产”项目的融出资金、应收款项、在建工程调整至新设项目。
    应付款项 1,094,341,472.891,094,341,472.89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应付款项1,094,341,472.89元调整至新设项目“应付款项”。
    其他负债1,320,806,558.72-1,094,341,472.89226,465,085.83将原列报于“其他负债”项目的应付款项1,094,341,472.89元调整至新设项目。
    一般风险准备1,249,917,289.591,160,033,601.842,409,950,891.43将原列报于“交易风险准备”项目的1,160,033,601.84元调整至 “一般风险准备”。
    2)利润表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372,048,311.2033,171,586.982,405,219,898.182012年度报表项目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2013年度报表项目为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根据核算和列报的内容作相应调整。
    3)现金流量表
    收到的税费返还24,226,459.29-24,226,459.29 将原列报于“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的24,226,459.29元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0,536,342.2024,226,459.29164,762,801.49将原列报于“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的24,226,459.29元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3,512,390,921.213,512,390,921.21将原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3,512,390,921.21元调整至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67,538,181.44-3,512,390,921.21855,147,260.23将原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的3,512,390,921.21元调整至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2014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3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仅对会计报表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进行了调整,对当期报表的比较期数据进行重述,本次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