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银监局11条意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014-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文彬 ○编辑 孙忠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孙忠
来自广东银监局官方网站的消息称,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近日出台《广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支持广东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助力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意见》包括三个部分、十一条,涉及银行业优化金融资源布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能力,改善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等多个方面。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广东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持广东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推动广东区域金融均衡发展,努力争取粤东西北地区信贷增速不低于珠三角平均增速;支持发展绿色信贷。
根据《意见》,银行业要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建设;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农村“三权”抵质押贷款;支持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提高民生金融服务水平。
在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方面,《意见》强调,要按照“栅栏”原则、“普惠”原则和“驱动”原则有序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同时应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2月末,广东(不含深圳)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52293.56亿元,同比增长12.08%,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899.13亿元,同比增长22.46%;节能减排贷款余额1127.05亿元,同比增长14.36%;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100.76亿元,同比增长15.49%。此外,粤东西北地区信贷增速分别高于珠三角地区4.38个、3.96个和6.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