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王力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水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拟向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印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总量不超过1.1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本次发行申请材料已于2013年6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10月16日发审委审核通过,11月11日收到证监会批文,公司再融资正式进入发行阶段,并于2014年3月发行成功。
截至2014年3月14日,除滨印集团外的其他6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310,415,274.00元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3月17日出具《关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第95010003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截至2014年3月17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剩余款项共计301,945,274.11元划转至发行人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滨印集团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14年3月6日过户至发行人名下。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3月1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第95010004号),发行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到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共计399,999,994.00元,其中滨印集团以土地使用权出资89,584,720.00元,其他投资者以现金出资310,415,274.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6,874,232.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3,125,761.44,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102,564,101.00元,余额人民币280,561,660.44元转入资本公积。
2014年3月21日,华纺股份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力民
2014年4月22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