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永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建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股份协议转让给上海浦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事宜得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于2014年2月18日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临2014-001及2014-003号公告。
2、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收到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大丰国有林地剩余年限租赁权款项2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仍有1,300万元尾款未能收回,公司将继续积极催收。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没有根本性改善,地板贸易业务开展情况不如预期,大丰资产清理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良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14-008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1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4-009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不提供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3年度工作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5月12日;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16:00;传真以2014年5月22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
(1)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6日—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21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
邮政编码:201318
联 系 人:江红
联系电话:021-58138717(直线)
传 真:021-58134499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委托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