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4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B1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14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晓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56,215,137.29185,487,945.37-1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587,965.7716,964,218.802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563,305.9616,964,218.80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692,101.7629,180,789.12-49.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0.56527.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20.56527.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5%1.88%0.2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65,748,258.101,205,878,750.71-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14,330,740.41992,742,774.642.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9,780.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46,685.9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905,901.7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012,531.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36,420.95 
    减:所得税影响额714,894.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05.00 
    合计4,024,659.8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0,31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肖奋境内自然人50.25%75,375,00075,375,000质押7,110,000
    肖勇境内自然人4.5%6,750,0006,750,000  
    刘方觉境内自然人3.75%5,625,0005,625,000  
    肖晓境内自然人3%4,500,0004,500,000质押1,100,000
    肖武境内自然人3%4,500,0004,500,000质押1,530,000
    肖文英境内自然人3%4,500,0004,500,000  
    汪泽其境内自然人2.25%3,375,0003,375,000  
    肖韵境内自然人2.25%3,375,0003,375,000  
    高凤洁境内自然人0.99%1,489,4290  
    黄汉龙境内自然人0.37%547,875547,87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高凤洁1,489,429人民币普通股1,489,429
    吴志强380,000人民币普通股38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21号资金信托合同341,000人民币普通股341,000
    韩永293,700人民币普通股293,700
    李莹231,309人民币普通股231,309
    方军210,989人民币普通股210,989
    姜东林209,890人民币普通股209,890
    张玲180,354人民币普通股180,354
    刘艳红180,000人民币普通股180,000
    叶超英174,700人民币普通股174,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刘方觉为实际控制人肖奋配偶,肖韵为肖奋女儿,肖文英为肖奋姐姐,肖勇为肖奋弟弟,肖武为肖奋弟弟,肖晓为肖奋妹夫。公司无限售十大流通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4,013,345.832,072,695.64293.63%主要系2014年一季度人民币贬值产生的汇兑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1,919,194.72327,622.76-685.79%主要系上年底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收回。
    投资收益905,901.75587,295.8054.25%主要系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
    营业外收入2,903,310.421,274,282.24127.8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92,101.7629,180,789.12-49.6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引起。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694,110.68-64,761,555.02165.12%主要系本期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银行理财以及公司对外参股的投资。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2014年3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应收帐款103,762,063.47147,835,949.57-29.81%主要系本期收回去年底的应收款项,以及本期销售下降,应收款相应减少。
    预付帐款4,127,357.441,951,091.71111.54%主要系公司购买设备支付的预付款及预付的服务费。
    其他应收款7,388,659.9713,731,633.46-46.19%主要系本期税务局审批确认及支付增值税出口退税款的进度加快。
    其他流动资产165,000,000.0010,000,000.001,550.00%主要系进行理财的自有资金。
    在建工程3,315,897.102,518,397.1031.67%主要系公司二期建设发生的设计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5,315,737.093,427,083.6755.11%主要系公司厂房发生的改修费用。
    应付帐款108,955,610.32176,422,773.46-38.24%主要系本期销售下降,相应的采购减少,应付帐款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11,412,597.9619,180,194.06-40.50%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已于本年初发放。
    应交税费5,549,822.20-8,053,680.26-168.91%主要系本期税务局审批确认增值税出口退税款的进度加快。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美国时间2012年9月7日,公司就客户Altec Lansing拒绝按协议支付货款向美国地区法院加州南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加州时间2013年2月19日(北京时间2013年2月20日),根据法院的裁定,公司代理律师以及公司总裁汪泽其先生与Altec Lansing代理律师在圣地亚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第一次庭外调解,双方对具体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愿。双方将各自根据法官的日程安排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诉讼公告2013年02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2-23/62145412.PDF
    诉讼进展公告2012年11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2-11-16/61803768.PDF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2011-2013年度,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2011年12月06日三年继续严格履行
    肖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12年06月05日长期有效继续严格履行
    肖奋本人(包括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下同)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对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2012年06月05日长期有效继续严格履行
    肖奋如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追缴奋达实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本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等款项,本人将立即全额予以缴纳。如果公司因上述事宜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本人将向公司进行补偿,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因其他自然人发起人股东未缴纳上述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导致公司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本人将立即、足额地代上述其他股东向公司赔偿其所发生的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代偿后本人将自行向相关其他股东追偿。2012年06月05日长期有效继续严格履行
    肖奋如应有权部门要求和决定,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意在毋须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承担所有相关的赔付责任。2012年06月05日长期有效继续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0%4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5,545.696,469.97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621.4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新产品投放市场及人民币贬值,对公司业绩构成一定支撑。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7.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5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 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议案事项表决意见
    赞同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