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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3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也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2,154,79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0.3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4 年4月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审议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立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燕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福元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审议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议,可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喻景忠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果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殊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审议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监事候选人:吴耀强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2)监事候选人:孙林

      表决结果:以422,154,79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

      独立董事张树勤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3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黄立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一致同意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喻景忠先生(主任委员) 冯果 王福元

      (二)提名委员会

      王殊(主任委员) 冯果 张燕

      (三)战略委员会

      黄立(主任委员) 王殊 张燕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冯果(主任委员) 王玉 喻景忠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黄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燕女士为常务副总经理;王玉女士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建忠先生为总工程师;张海涛先生、赵降龙先生、范五亭先生、熊立平先生、陈丽玲女士为副总经理。

      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董事会决定续聘陈丽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27-81298268;传真027-81298268;电子邮箱liling.chen@126.com。

      上述高管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审查上述人员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以上相关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14-014号公告,其他人员简历附后。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27-81298268;传真027-81298268;电子邮箱rayel1314@163.com。其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黄建忠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讲师。2002年进入武汉高德光电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起任公司(前身红外有限)总工程师,担任过多个国家级军工产品的副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及自主研发产品的主管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先后主持了公司多个红外热像仪通用机芯组件和整机的设计和开发,其中非制冷焦平面红外热像仪被科学技术部颁发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主持自主开发的三视场红外热像仪、微扫描红外热像仪、连续变焦红外热像仪等红外热像仪整机系统,技术水平世界领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持有公司0.070%的股份,持股数为421,876股。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海涛先生,1963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职于武汉电视机总厂、武汉厦华中恒公司,2000年进入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起任公司(前身红外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047%的股份,持股数为281,250股。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降龙先生,1959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曾任职于武汉农业银行、武汉洲天网络公司,2001年起进入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起任公司(前身红外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035%的股份,持股数为210,950股。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范五亭先生,1952年3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自动化仪器仪表总公司、香港兴华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艺高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起进入武汉高德光电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起任公司(前身红外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前视远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0.047%的股份,持股数为281,250股。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熊立平先生,1971年8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和记黄埔地产(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电科技电子信息系统(上海)有限公司COO,香港亚洲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0年加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丽玲女士,1978年6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金融)。曾任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68)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于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锐,女,1983年生,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和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曾任任职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0433)董事会秘书处、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67)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主管、监事。201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4-03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届满,同意吴耀强先生继续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