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14-025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骆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骆琴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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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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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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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3年9月25日,公司股东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约定式购回交易,初始交易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截止报告期末,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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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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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14年1-6月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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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斌
2014年4月24日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88,557,854.65 | 728,351,264.17 | 8.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196,425.18 | 53,695,313.34 | -2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0,366,432.61 | 53,126,037.53 | -24.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0,665,826.71 | 75,064,879.98 | -19.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8 | 0.0728 | -23.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58 | 0.0728 | -23.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 | 2.63% | -0.6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564,124,679.44 | 3,582,056,318.28 | -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80,085,459.60 | 2,038,889,034.42 | 2.02%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1,152.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2,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4,633.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5,226.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995.47 | |
合计 | 829,992.57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276,76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764,000 |
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600,000 |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65,755,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55,340 |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46,8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38,000 |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 | 10,438,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38,659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92,706 | 人民币普通股 | 792,706 |
张绍晖 | 724,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540 |
沈永林 | 711,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711,215 |
王红领 | 689,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689,89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为发起人股东,上述五名发起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发起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6,600,000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81,600,000股。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 | 目前和将来不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保证所控制的企业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2010年09月21日 | 长期有效 | 报告期内 严格履行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 2012年06月01日 |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还完毕止 | 报告期内 严格履行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任何时点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超过70%,或任一年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本次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支出,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并配合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将发行人所属且经评估后公允价值合计不少于7亿元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抵押给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本次公司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安全保障。 | 2012年06月01日 |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还完毕止 | 报告期内 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5% | 至 | 5%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9,497,581.99 | 至 | 110,555,836.58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5,291,272.93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游造纸行业景气度下滑,为了保障和支持园区内造纸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下调了供热价格,使得公司业务利润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