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友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宇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6,670,188.17 | 203,256,025.96 | 4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13,942.07 | 7,790,041.88 | -4.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334,172.69 | 6,040,863.06 | 21.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679,517.18 | -87,140,395.28 | 42.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1 | -3.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1 | -3.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8% | 0.98% | -0.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89,218,333.39 | 1,621,594,825.07 | 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2,352,522.71 | 834,632,030.71 | 0.9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236.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000.00 | 科技园拨博士后(青年人才)资助项目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623.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191.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898.84 | |
合计 | 79,769.3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41,92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国有法人 | 22.65% | 56,696,116 | 0 |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国家 | 14.04% | 35,146,179 | 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8% | 7,000,000 | 0 | ||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 国有法人 | 1.61% | 4,042,441 | 0 |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5% | 3,882,235 | 0 | ||
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4% | 3,593,739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2,886,273 | 0 |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驰6号证券投资资金信托 | 其他 | 0.68% | 1,711,796 | 0 | ||
王守业 | 境内自然人 | 0.57% | 1,432,064 | 0 | ||
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9% | 1,236,298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56,696,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96,116 |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35,146,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46,179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 4,042,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2,441 | |||
人民币普通股 |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3,882,2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2,235 | |||
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 | 3,593,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3,739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886,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6,273 |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驰6号证券投资资金信托 | 1,711,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1,796 | |||
王守业 | 1,432,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2,064 | |||
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 | 1,236,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6,29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事业单位,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应付职工薪酬 | 588,603.67 | 332,015.41 | 77.28% | 本期提取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全部支付。 |
应交税费 | 5,586,237.51 | 16,905,874.98 | -66.96% | 年初未交税费已上交。 |
少数股东权益 | 88,684,028.09 | 67,771,040.09 | 30.86% | 本期新增福建子公司、山西子公司和宁夏子公司均是非全资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
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86,670,188.17 | 203,256,025.96 | 41.04% | 经营规模同比提升 |
营业成本 | 237,099,287.64 | 164,217,433.96 | 44.38% | 受收入同比提升影响 |
销售费用 | 16,358,302.08 | 12,112,877.32 | 35.05% | 主要受规模增长影响,相关市场费用同比增加 |
财务费用 | 4,170,894.47 | 1,913,786.94 | 117.94% | 有息负债平均占用增加 |
营业利润 | 6,219,376.46 | 4,576,872.74 | 35.89% | 销售增加导致营业利润增长。 |
所得税费用 | 1,355,933.29 | 866,797.06 | 56.43% | 部分子公司利润同比增加。 |
少数股东损益 | -107,012.00 | -899,041.94 | 88.10% | 少数股东占比较高的子公司经营亏损较上年减少。 |
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679,517.18 | -87,140,395.28 | 42.9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45,875.00 | -2,043,375.00 | 2377.89% | 本期借款3000万元,同时吸收少数股东投资2102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航天三院 | 一、航天三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直接第一大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航天三院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航天三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航天三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航天三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 2010年05月06日 |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 |
航天三院 | 二、航天三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航天三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航天三院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航天三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航天三院的关联交易方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 2010年05月06日 |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 ||
航天三院 | 三、航天三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航天三院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航天三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航天三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航天三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置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航天三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航天三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航天科技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航天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航天三院及关联方将来与航天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航天三院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2010年05月06日 |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四、科工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科工集团作为航天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科工集团现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同时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科工集团将促使集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科工集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科工集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五、科工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科工集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科工集团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2.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第三方的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科工集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科工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六、科工集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科工集团承诺,在航天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科工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科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科工集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置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科工集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科工集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中向科工集团购买的资产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科工集团。(2)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航天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航天科技向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向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七、科工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由于科工集团下属全资单位航天三院拟认购航天科技本次发行之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工集团作为航天三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航天科技权益股份比例由32.52%增加至40.23%,超过30%;根据《航天科技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事项触发了科工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科工集团将根据《航天科技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三项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科工集团特承诺:拥有航天科技的权益股份在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完成后36个月内不对科工集团以外转让或上市交易。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合计 | 0 | -- | -- | 0 | 0 | 0 | 0% | 0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1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海证券、招商证券 | 6. 公司2014年全年经营和业绩预计情况。 二、公司没有提供相关书面资料 |
2014年01月1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2月2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3月0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嘉实基金 | |
2014年03月1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郭友智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董-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成立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推动车联网陕西项目进展,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同意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分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成立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推动车联网湖南项目进展,落实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同意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分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四、通过了《关于向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所需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意公司向其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五、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该项议案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利率下浮10%。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关联董事郭友智、黄晖、杨兴文、张渝里、郑辛、韩广荣、谷春林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出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营运和流动资金、偿还财务公司借款,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监-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11:0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临-01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议案》以及2014年一季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14年一季度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出具的未经审计的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二、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三、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营运和流动资金、偿还财务公司借款,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4-临-01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5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解决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公司”)日常所需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时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时空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6.9%,其余股东均为自然人,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因此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空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1号楼806室
法人代表人:张东普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液位仪、军品测试设备等,这些产品在石油、石化、航空、航天、模具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截止2014年3月31日,时空公司资产总额95315381.64元,负债总额49101452.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4101452.8元),净资产为46213928.84元,营业收入17411102元,利润总额460406.73元,净利润391345.72 元。资产负债率为51.51%(未经审计)。
二、还款保障
时空公司目前经营稳健、效益良好、发展前景可观,具有良好的到期还款能力。本次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使用,所用项目主要客户信誉良好,项目收入可观,收益可靠,并且能于借款到期日收回货款,因此能够保障时空公司到期还款能力。
三、截至披露日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十二月内与时空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3,000万元(不含本次借款金额)。
四、本次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财务资助,解决了时空公司日常所需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有利于其日常经营发展和业绩的提升,有利于整个上市公司的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时空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自然人股东较为分散,且没有能力对该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因此,其他股东此次不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
时空公司目前所投项目主要客户信誉良好,能给时空公司及上市公司带来未来稳定的收益,收入稳定,具备还款能力,代偿风险小,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在对控股子公司时空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综合分析后,认为时空公司具备还款能力。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4-临-016
关于公司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5,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同期利率下浮10%。
2. 2012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日均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中货币资金总额的80%,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3. 201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增加30,000万元授信额度及签署<金融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增加3亿元的授信额度。目前,财务公司对公司授信额度为6亿元。
截至2014年4月25日,公司信用额度已使用36,000万元,公司目前剩余信用额度为24,000万元,本次向董事会申请的5,000万元借款,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通过向财务公司分次借款的方式进行,以此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约为16.89亿元,负债总额为7.58亿元,预计执行借款后到年底资产负债率约为46.15%。
4. 由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友智、黄晖、杨兴文、张渝里、郑辛、韩广荣、谷春林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12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马岳
开办资金:人民币238,489万元
税务登记号:京税证字110104710928890号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股东由集团公司及其下属14家成员单位构成,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集团公司。
财务数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总资产为3,958,377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312,496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78,657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50,5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关联关系。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6,789万元(不含本次借款金额)。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该交易事项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申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营运和流动资金、偿还财务公司借款,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借款利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层应严格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专项使用资金,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4-临-01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已于2014年4月19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96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配股方案,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以及关联股东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售股份。
公司配股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定-002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