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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4-04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新增《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4-041号)。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9日上午9:30在江苏省吴在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具体如下: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1,585,76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0.45
    网络投票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2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872,45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

    比例

    反对票数反对

    比例

    弃权票数弃权

    比例

    是否通过
    1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114,314,74399.87%89,9640.08%53,5090.05%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14,314,74399.87%52,0640.05%91,4090.08%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14,314,74399.87%52,0640.05%91,4090.08%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14,314,74399.87%101,2640.09%42,2090.04%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14,316,04399.88%101,2640.09%40,9090.03%
    6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114,314,74399.87%101,2730.09%42,2000.04%
    7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114,314,74399.87%102,5640.09%40,9090.04%
    8关于201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114,316,04399.88%101,2640.09%40,9090.03%
    9关于《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的议案114,314,74399.87%101,2640.09%42,2090.04%

    10关于2013年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7,633,29075.20%101,2641.00%2,416,74223.80%
    11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111,940,21097.8%2,475,7972.16%42,2090.04%
    1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114,314,74399.87%101,2640.09%42,2090.04%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4,314,74399.87%52,0640.05%91,4090.08%
    14关于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14,314,74399.87%52,0640.05%91,4090.08%
    1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114,314,74399.87%101,2640.09%42,2090.04%
    16关于以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114,314,74399.87%101,2640.09%42,2090.04%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0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5采用了分段表决的方式,结果如下:

    投票区间同意票数该区段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该区段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该区段

    弃权比例

    持股1%以下2,730,28395.05%101,2643.53%40,9091.42%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20,80042.66%24,95051.17%3,0096.17%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2,709,48395.96%76,3142.7%37,9001.34%
    持股1%-5%(含1%)7,278,840100%00%00%
    持股5%以上(含5%)104,306,92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司慧、汪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